[問題] 地價稅問題

看板tax作者 (很難的抉擇..)時間16年前 (2008/06/10 23:1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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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版上大大 我看過了先前的討論 要滿足自用住宅的地價稅 是要非出租及非營業 目前的情況是: 1.已經辦好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2.有朋友想要和我租房子 3.且他想要寄居戶口(就是把戶口遷進來) 我的問題: 為了不喪失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已先達成協議:不能報稅 但是,他要寄居戶口,我擔心,會不會讓人寄居戶口,就有"出租"的嫌疑 以致於喪失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還是只要確定他不拿去報稅及公證 寄居戶口是沒有關係的? 並不影響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6.112

06/11 16:01, , 1F
若有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須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
06/11 16:01, 1F

06/11 16:02, , 2F
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正本。(為什麼需要寄居戶口啊? ^^a)
06/11 16:02, 2F

10/10 14:25, , 3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4:25, 3F
文章代碼(AID): #18Jff2h_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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