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繳稅問題..

看板tax作者 ( )時間16年前 (2008/05/27 19:08),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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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以下提問 那其實原po應該是不用繳稅的對嗎? 300000-(77000+78000+46000)-Q1(77000)-Q2(77000) 就=負的了 所以就算不列舉父親的醫療費用 也應該不用繳稅了對嗎? ※ 引述《ai8103 (高空頂端)》之銘言: : 如果有違反版規 請告知 謝謝... : 我去年所得295467 : 按照正常扣除的話 : 免稅額:77000 : 特別扣除額:78000 : 一般扣除額:46000 : 那目前我遇到的問題就是 : 1.如果我選擇父母中一位扶養的話 是不就可以在多扣除77000? : 我父母都不用繳稅 母親做生意的 : 2.因為我爸有領殘障手冊 那我在特別扣除額這部份 : 是不是還可以扣掉 77000(殘障特別扣除) : 然後比對第一項的話 就代表我一定得選擇扶養父親 : 才能兩項都扣到呢? : 3.在一般扣除額這項目的話 如果我列舉父親的醫藥費 : 超過46000 是不是就換列舉扣除額 我會比較划算? : 打擾到各位很抱歉阿 如果知道的 請不另賜教給小弟 : 剩下一個禮拜嚕 : 還沒報稅的一起計算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72.225

05/27 19:29, , 1F
是的。不過還是要申報哦。
05/27 19:29, 1F

05/28 08:37, , 2F
謝謝樓上解惑
05/28 08:37, 2F

10/10 15:21, , 3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5:21, 3F
文章代碼(AID): #18E-kINM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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