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去報稅嗎?
※ 引述《Fandihaha (一顆紅瓶)》之銘言:
: 剛才用自然人查了我的所得 發現多了一些莫名的所得 = =
: 原本以為不用報了 因為好像年所得201000以下可以不用報?
: 結果我查了我的是211384 (有扣繳稅額384)
: 我有一家公司打工時別的工讀生放在我的戶頭給
: 結果造成另名工讀生的收入算成是我的 結果造成我的所得超過最低應繳稅額
: 這種情形該怎麼辦呢??
: 想請問如果我不報會被罰錢嗎?還是只要補繳就好了?
: (聽說應繳的稅金在多少以下只要補繳就好了 不會罰??因為很懶得處理)
: 因為其實我還有保險(一年8萬多)可以列舉扣除 只是很懶得去報
: 有投資股票和存款 但是自然人裡面沒看到有關那筆的收入
: 所以是不是代表就不用繳??
發文字號: 台財稅 字第 820200421 號
要 旨: 綜合所得稅免徵免退限額提高為二百元
主 旨: 為簡化稽徵業務、減輕退補稅之作業負荷及節省稽徵成本,綜合所得稅免
徵免退限額,奉行政院核定新台幣一百元提高為二百元。
你的應納稅額為(211,384-77,000-46,000-78,000)*6%-384=239 > 200
如不申報繳稅可能會收到補稅繳款書,又金額微小(小於15,000),不會被處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3.219
※ 編輯: lazypanda 來自: 220.136.33.219 (05/25 20:27)
推
05/25 20:38, , 1F
05/25 20:38, 1F
推
05/25 21:11, , 2F
05/25 21:11, 2F
→
10/10 15:41, , 3F
10/10 15:41,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