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父親過世 報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看板tax作者 (小小稅務員)時間16年前 (2008/05/01 22:4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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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nsengtea (tea)》之銘言: : 五月開始申報個人所得稅了 請問大家一些問題 : 爸爸在96年12月過世(50多歲),媽媽尚在,以往都是夫妻合併申報 : 爸爸生前已退休狀態,用自己及媽媽的名義投資一些股票和外幣 : 媽媽完全不知道家裡有多少錢及投資狀況 股票的事情也不懂...完全信任爸爸 : 所以現在要報稅了,整個一團亂, : 股票要繳稅的單子一大疊完全看沒有,也擔心是否有漏掉 : 遺產稅的事情也還卡在國稅局 : 幫我們辦的代書好像有說到可以一起讓他辦,不過我想先試著了解看看 : 請問 : 1.因為過世,申報個人所得稅與一般有什麼不同嗎 ? : 之前上網查一些資料,好像有喵到不適合用網路申報 ? 可選擇與媽媽合併申報 或由子女申報 與媽媽申報的話須於今年五月申報 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可全數扣除 由子女申報的話須於遺產稅申報期限前申報綜所稅 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依生存日數占全年比例扣除 : 2.聽說有一種方式,從政府單位可以調出個人所得資料,照著上面報就好, : 這是指自然人憑證的方式嗎 ? 如果要辦自然人應該是辦媽媽的名義吧? : 3.因為我想只有今年報稅會很複雜,所以不是很想因此辦自然人憑證, : 如果不辦的話,能用其他方式申請到這次報稅要用的資料嗎? 因為爸爸已經於96年過世 媽媽的自然人憑證仍然查不到爸爸的所得 須由繼承人攜帶相關證件(死亡證明、與被繼承人之關係等) 到國稅局申請所得清單 : 4.爸爸住院開刀及自費藥物的收據將近30萬,(除健保農保沒有其他保險), : 請問這是讓父母抵稅用,或是讓子女抵稅用,或可以分開各底用一些 ? : 原本爸爸不符合讓子女扶養,但是突然發病過世, : 幾乎半年臥床,這樣能符合被扶養嗎 ? (有重大傷病卡) 醫藥費看跟誰一起申報就由誰申報扣除額 有重大傷病卡可以認定為無謀生能力 所以可以由子女申報扶養 : 謝謝大家 : ※ 編輯: ginsengtea 來自: 220.131.73.212 (05/01 22: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53.195

05/02 23:38, , 1F
#8242 由子女申報扶養~依然是在5月申報且可全額扣除
05/02 23:38, 1F

05/04 23:39, , 2F
謝謝大家
05/04 23:39, 2F
文章代碼(AID): #186TPSK5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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