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外商派遣台灣的所得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八條第三款
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就是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無論匯入金額的國家為何。你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
即便錢是由海外匯入,依然是要繳交台灣所得稅。
不過,這部份由於香港公司不會向國稅局申報各類所得,
也就是說,國稅局不知道你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因此,建議你
依法還是報比較合法。
※ 引述《nfs (Time)》之銘言:
: 小弟沒有報稅過,感覺很迷糊請教各位先進
: 我現在為香港公司的員工,但派遣在台灣,工作地點是台灣 home office
: 在台灣有固定住所,公司每個月將匯1800USD到我的台灣帳戶中
: 想請問
: 小弟為國外公司工作,需要繳交台灣的所得稅嗎?
: 爬了文還是不清楚,是不是98年後才需要繳交呢?
--
張淵智(Louis Chang)
瀚鼎管顧、瀚鼎會計
網址:www.unicorecpa.com
電郵:Louis@unicorecpa.com
電話:(02)8661-8603 傳真:(02)8661-8703
UniCore CPAs & Consultants Lt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97.11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