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今年第一次採網路報稅...
發現到以下幾個問題
1.扶養親屬無法直接取得所得資料~必須採用受扶養親屬的憑證才行!!對嗎??
2.由於父母是屬於職業工會(無一定雇主)且未滿60歲,財政部查無所得!!
若列入扶養,必須勾選"無謀生能力"一欄!!但由於無法直接取得所得資料,
我可以直接"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其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申報嗎??
還是使用受扶養親屬的憑證下載所得進行合併申報??
3.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其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
應檢附非屬前開免稅所得者之適當證明文件是指什麼??是指戶口名簿影本嗎??
4.檢附父母親證明文件是指什麼??
用繳交全民健保收據(自繳或家人於服務單位扣繳的收據都可以)即可嗎??
感謝各位大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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