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直系保險費扣除?
※ 引述《cliff0813 (Cliff)》之銘言:
: 你要先登記扶養弟妹,才可以在保險費的部份新增
弟妹可以扶養..詳見下面連結中的--(十三)什麼是受扶養親屬?
只要符合規定即可扶養!
但即使可以扶養~弟妹的保險費依然不可扣除 !
(規定只有直系親屬才可..EX:納稅義務人的父母.子女.孫子女等)
參見:http://tax.nat.gov.tw/irc/qa2.htm
2.保險費:
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
^^^^^^^^
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被保險人
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
,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須檢附收據正本或
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由機關或事業單位彙繳的員工保險費(由員工負擔部分),應檢
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
(有錯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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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
」將由此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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