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扶養親屬的醫療支出

看板tax作者 (遺失的愛情)時間17年前 (2007/04/09 01:20),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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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lafan (lala)》之銘言: : 我的母親(未滿60歲)去年收入有超過74,000 但未達個人報稅門檻 : 去年他有ㄧ筆做假牙的醫療支出300,000是我幫他付的 : 請問這樣我能申報扶養嗎? 是否能將這必費用做為列舉扣除額呢? : 謝謝 鑲牙、裝假牙、齒列矯正的費用,可以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醫藥及生育 費用扣除額。 不過有幾點要注意: 一、給付醫藥費的對象必須是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 約醫療院所、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 完備正確的醫院; 二、有保險給付的部分,不可扣除; 三、若為美容目的就診醫療,不符醫療性質,不可扣除。 在申報醫療費用列舉扣除額時,需出具診斷證明繳費收據,做為憑證。 以上,歡迎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23.91

04/09 17:04, , 1F
不過為什麼我以前電子報稅父母醫療支出都KEY IN不進去
04/09 17:04, 1F

04/09 17:05, , 2F
這是我最疑惑的地方Y
04/09 17:05, 2F

04/09 17:30, , 3F
您實際的輸入狀況沒有看到,在此只能單純猜測:
04/09 17:30, 3F

04/09 17:31, , 4F
一般扣除額分為: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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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7:31, , 5F
而醫療費用屬於後者裡的其中之一,我猜想的是,
04/09 17:31, 5F

04/09 17:32, , 6F
您是否已經使用標準扣除額了,以致醫療費用才無法輸入。
04/09 17:32, 6F

04/09 17:50, , 7F
我用的是列舉扣除...所以我才覺得怪...
04/09 17:50, 7F

04/10 22:30, , 8F
= =a 那請您今年輸入後,還有狀況,再上線討論囉!
04/10 22:30, 8F
文章代碼(AID): #166IHH1_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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