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補稅的問題 追加受扶養人之申辦?

看板tax作者 (chaota)時間17年前 (2007/03/08 11:33),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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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大是正解 打電話給承辦人 只要傳真就行了 我也順便問他補稅的原因 主要是我爸有營業所得 是我漏報,而當初我也沒有把我媽納入扶養, 可是現在比較囧的是 我已經和我弟弟不在同一戶籍了(好像不符合撫養的規定了) 而我媽為了勞保的退休金,參加工會有向工會報所得(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有收入) 實際上她老早就沒收入了 不知道這樣還有沒有得救 另外如果我今年想報扶養我弟弟 是不是要把他納入我的戶口 如果是 是不是有期限 再問個問題如果扶養我弟弟 他有國科會的收入 那麼我的薪資所得扣除額是不是可以加上他的收入 當然他沒有超過75000 多謝各位的回答 ※ 引述《chaota (chaota)》之銘言: : 這幾天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 : 發現扶養的親屬(媽媽)被剔除了,所以要補稅 : 但當初我報的時候因為已經可以全退 : 所以我並未把我弟弟(還在就學)納入扶養 : 現在要我補稅,我當然百般不願意 : 請問各位先進,我可以再把弟弟那如扶養人嗎? : 如果可以要怎樣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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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養弟弟不需同戶籍 2.媽媽只是加入公會.應該沒有實質的所得
03/08 17:43, 1F

03/08 17:44, , 2F
所以報扶養媽媽應該是沒問題 3.扶養弟弟的話.必須把他的所得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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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加一起.薪資如果超過78K.最多可扣除78K.不到78K則是照實際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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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46, , 4F
多謝版大
03/08 19:46, 4F

03/09 10:37, , 5F
再次謝謝版大!已經獲得通知不用補繳了 ^^
03/09 10:37, 5F
文章代碼(AID): #15xuGdUV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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