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自用住宅-地價稅和房屋稅
※ 引述《vic210 (渣)》之銘言:
: 我爸買了一間小套房
: 是掛在我的名下
: 是我要住的
: 但是這間套房原本是公司商號
: 所以地價稅和房屋稅是營業用的
: 現在想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 可是我還沒滿20歲
: 沒辦法當戶長
: 直系血親也沒有人的戶口可以遷
: 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 如果沒辦法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節稅呢?
: 房子是在高雄8坪約30年的老公寓 如果沒有更改的話會差很多錢嗎?
: 謝謝
房屋稅: 只要有居住事實, 即可申請用"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有無設籍並沒有關係.
房屋稅是按月課徵, 所以, 如果使用情形有變更,
請儘速至房屋所在地稅捐處申請變更, 即可節省房屋稅。
地價稅: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即可, 並沒有年齡限定,
處所限制:本人、配偶、未滿20歲受扶養子女, 以申請一處為限,
面積限制:都市土地不可超過 3 公畝, 非都市土地不可超過 7 公畝,
請檢附相關資料, 於 9月22日前,
至稅捐機關申請改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年度地價稅即可按優惠稅率 千分之二 課徵.
檢附資料: 1. 全戶戶口名簿(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
2. 土地所有權人私章
3. 土地權狀影本
4. 房屋權狀影本
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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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58.120
推
08/10 01:3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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