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自用住宅-地價稅和房屋稅

看板tax作者 (......)時間18年前 (2006/08/09 12: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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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210 (渣)》之銘言: : 我爸買了一間小套房 : 是掛在我的名下 : 是我要住的 : 但是這間套房原本是公司商號 : 所以地價稅和房屋稅是營業用的 : 現在想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 可是我還沒滿20歲 : 沒辦法當戶長 : 直系血親也沒有人的戶口可以遷 : 請問有什麼辦法嗎? : 如果沒辦法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節稅呢? : 房子是在高雄8坪約30年的老公寓 如果沒有更改的話會差很多錢嗎? : 謝謝 房屋稅: 只要有居住事實, 即可申請用"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有無設籍並沒有關係. 房屋稅是按月課徵, 所以, 如果使用情形有變更, 請儘速至房屋所在地稅捐處申請變更, 即可節省房屋稅。 地價稅: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即可, 並沒有年齡限定, 處所限制:本人、配偶、未滿20歲受扶養子女, 以申請一處為限, 面積限制:都市土地不可超過 3 公畝, 非都市土地不可超過 7 公畝, 請檢附相關資料, 於 9月22日前, 至稅捐機關申請改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年度地價稅即可按優惠稅率 千分之二 課徵. 檢附資料: 1. 全戶戶口名簿(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 2. 土地所有權人私章 3. 土地權狀影本 4. 房屋權狀影本 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58.120

08/10 01:39, , 1F
謝謝你的回答
08/10 01:3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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