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購屋借款利息
我今年26歲,已有工作,並打算在今年向銀行貸款買房子(自己名下)
那請問一下,我明年報稅時,如果與父母分開報稅
那還算是「同一戶」嗎?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
要申報列舉扣除購屋借款利息是以「同一戶」為限
如果父母現在住的房子已經是有申報扣除購屋借利息的話
那我明年用分開報稅的方法是不是可以再扣除一次?
另外,所得稅法亦規定,購屋借款利息應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同樣是以「戶」為單位,那在適用上,是不是如果我分開申報
那父母現在適用的購屋借款利息所扣除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就不含我本人的
而是扣除在我自己所申報的購屋借款利息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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