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外所得需要繳稅嗎?

看板tax作者 (山水郎老啦)時間18年前 (2005/11/08 14: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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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nos (哇哈哈)》之銘言: : 稅法規定 : 中華民國來源的所得課徵所得稅! : 顧名思義 是屬地主義 : 所以境二、中華民國境內之合作社或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所分配之盈餘。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九十天者,其自中華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四、自中華民國各級政府、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及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所取得之利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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