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稅務問答》技術作價股票轉讓 兩部分課稅

看板tax作者 (我錯了orz)時間19年前 (2005/07/13 21: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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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rtlai (跟狗一樣。)》之銘言: : 稅務問答》技術作價股票轉讓 兩部分課稅 : ■ 稅務問答 : 湖口鄉范先生問:股東以專門技術作價投資取得的股票,轉讓時如何課稅? :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 : 公司股東以專門技術作價投資,其所取得股票,係以專門技術作價投資的代表,尚無所 : 得發生,應不生課徵所得稅問題。惟股東於取得該項股票後以之轉讓時,應就其面額部 : 分減除原專門技術之取得成本後,以其差額為財產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超過面額部分 : 則按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 : 【2005/07/13 經濟日報】 好像是改了 應該是一份新的解釋函令的關係 那份函令解釋技術作價的股票屬財產交易所得, 但基於係以該技術取得股票 並沒有現金收入 事實上會造成一些問題... 不過後來今年初促升條例增訂第十九條之二 之三 目前技術作價取得之股票 以面額與成本之差額做 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當合於 "所入股的營利事業屬新興策略性產業" "技術作價之股份佔20%且不超過五人"的條件下 可以緩課五年 這也是印象中ㄟ...待我查一下 -- 美祿最好喝 http://www.wretch.cc/album/dine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145.82 ※ 編輯: dine4 來自: 202.178.145.82 (07/1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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