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稅務問答》技術作價股票轉讓 兩部分課稅
※ 引述《smartlai (跟狗一樣。)》之銘言:
: 稅務問答》技術作價股票轉讓 兩部分課稅
: ■ 稅務問答
: 湖口鄉范先生問:股東以專門技術作價投資取得的股票,轉讓時如何課稅?
: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
: 公司股東以專門技術作價投資,其所取得股票,係以專門技術作價投資的代表,尚無所
: 得發生,應不生課徵所得稅問題。惟股東於取得該項股票後以之轉讓時,應就其面額部
: 分減除原專門技術之取得成本後,以其差額為財產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超過面額部分
: 則按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
: 【2005/07/13 經濟日報】
好像是改了
應該是一份新的解釋函令的關係
那份函令解釋技術作價的股票屬財產交易所得,
但基於係以該技術取得股票 並沒有現金收入
事實上會造成一些問題...
不過後來今年初促升條例增訂第十九條之二 之三
目前技術作價取得之股票 以面額與成本之差額做 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當合於
"所入股的營利事業屬新興策略性產業"
"技術作價之股份佔20%且不超過五人"的條件下
可以緩課五年
這也是印象中ㄟ...待我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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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祿最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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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ne4 來自: 202.178.145.82 (07/1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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