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剛發現我又有個疑問@@"

看板tax作者 (tt)時間19年前 (2005/05/12 23:4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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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ghtowl (可以後悔不要遺憾)》之銘言: : 什麼叫 無謀生能力 呢? : 1.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就算(本項限直系尊親屬) : 2.取得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者 : 3.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或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 : 致無法工作或取得證明需長期醫療者 : 4.其他經村里長調查顯無謀生能力者---所以要取得村里長的證明文件 : 5.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 ^^^^^^^^^^^^^^^^^^^^ : 就是這個第五點要怎麼定義?? : 那個nofish找的條文裡好像沒有這項耶@@" : 我朋友他哥確實是給他家裡的人扶養啊 第五點可能也是標示錯了....:P (小抱怨一下:nightowl呀~~你會不會看太細呀????) 翻了一下法條 都是寫因某個原因(在學、殘障、無謀生能力等)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所以"受納稅義務人扶養"應不屬於條件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32.4

61.217.142.110 05/12, , 1F
看樣子我有當律師的潛在因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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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7.30.68 05/13, , 2F
歡迎多找出怪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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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WtciD3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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