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麻將補稅 胡瓜補繳逾100萬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引述《JoIsJohn (joisjohn)》之銘言:
: : 基本上 我對贈與稅也有疑問^^"
: : 甲賺了100萬進口袋 政府對甲收稅
: 這可能是指所得稅.
: : 甲把那100萬贈與乙 政府對乙收稅
: 這指的是贈與稅,若同一年度內僅贈總共100萬,不必課稅.
: : 簡單的說政府就是對同一筆錢收了兩次稅
: : 這樣不是不太合理?!
: 合於稅法,不講理~
我現在大概有了解..
簡單的說 甲賺了100萬要收所得稅是當然的
但他把100萬贈與出去
雖然那100萬並沒有給甲帶來消費利益(就是說沒有換來物質或精神上的好處)
但是那種消耗財產的方式並不是"必要支出"...政府並不列在扣稅的範圍裡
所以政府不退稅是天經地義的
(就像你自己不小心把100萬的鈔票燒掉了 政府不會退稅給你是一樣的道理)
而乙得到了100萬所以要繳所得稅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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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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