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好晚了…可是我還是要發法律黑特已回收
文長,慎入。
在我那年代其實就有幾個很大的問題。
1.
如同你在文章裡提到,立法紊亂無規則。
大陸法系國家在訂立法典時,會經過相當相當長時間的考量,衡量。
然而台灣立法只有想到解決眼前的事。
這些幸好都有憲法(人權基本保障)來制衡。
舉例:某年行通過個條例說,摩托車排放廢氣不合標準,罰6-20 萬
注意,是萬。
當時酒駕罰不到6000。
有個人被罰,馬上申請釋憲,判決下來是違憲。
因此整個條例廢除。
(我到近年才知道當時為什麼立這個王八蛋法案。
為了圖利財團,所以摩托車越來越貴)
2.
台灣的司法官是考出來的,不是養出來的,這有很大的問題。
台灣司法官說難考是很難考。
但就變成有人只專心唸書不食人間煙火的,比例不低。
在我那年代,許多目前是大法官或知名學者都對這現象有所批判。
因此不少判決,注意,是不少,只會流於對法條的解釋。
而不是對法律精神,社會期待的解釋。
法律其實是活的,會隨著社會文化價值而有所變化。
所以在司法界後來有司改會和法官評鑑,來改革這現象。
3.
法律的用意
很多人沒有法律概念,最基本來說,法律的目的並不是懲罰。
而是維持秩序和教育,給人反省的機會。
法律和一般人想的就會完全不一樣,因為出發點就不同了。
分歧只會越來越大。
我只能說,其實不只是法官的問題,而是全面都有問題。
※ 引述《p9i1n0g0u4 (茵草冠)》之銘言:
: 在台灣講到法官多數人心中第一個想法都是恐龍
: 我真的很受不了…明明媒體就那麼爛還要跟著媒體喊恐龍
: 不是沒有恐龍法官,但多數被罵恐龍法官的案件,根本是民眾不懂法律不學法
: 首先覺得法律錯了的話,去找那些立法院的肥貓抱怨啦,跟法官什麼關系
: 法官只是依法審判而已
: 許多人不懂法官的思維
: 法律系的學習基本上可以說是一部人權奮鬥史了,一般人不了解也是正常的
: 但就是有人不懂法律系考慮多麼詳細
: 才會隨便亂罵恐龍
: 知道了法律沿革,人權演變,法律全貌
: 才知道法律是多麼嚴謹
: 當然晚近發展的新法看起來都爛爛的
: 沒辦法跟幾千年的法制比較
: 但是這些是立委的事,立委的立法品質真的很差,連抄外國法都抄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79403714.A.597.html
※ 編輯: wasijohn (180.217.161.28), 11/18/2016 01:29:21
推
11/18 01:34, , 1F
11/18 01:34, 1F
→
11/18 01:35, , 2F
11/18 01:35, 2F
→
11/18 01:36, , 3F
11/18 01:36, 3F
→
11/18 01:37, , 4F
11/18 01:37, 4F
→
11/18 01:37, , 5F
11/18 01:37, 5F
→
11/18 01:37, , 6F
11/18 01:37, 6F
→
11/18 01:37, , 7F
11/18 01:37, 7F
→
11/18 01:38, , 8F
11/18 01:38, 8F
→
11/18 01:38, , 9F
11/18 01:38, 9F
→
11/18 01:38, , 10F
11/18 01:38, 10F
→
11/18 01:39, , 11F
11/18 01:39, 11F
→
11/18 01:39, , 12F
11/18 01:39, 12F
→
11/18 01:39, , 13F
11/18 01:39, 13F
→
11/18 01:39, , 14F
11/18 01:39, 14F
推
11/18 09:01, , 15F
11/18 09:01,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