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消失
※ 引述《jasonsu168 (反重力)》之銘言:
: ※ 引述《dongdong0704 (香菜病患者)》之銘言:
: : 說真的
: : COSPLAY是一個違法的舉動
: : 只是那些廠商不想告
: : 因為告了
: : 那些人也沒錢賠
: 你不說我還沒想到呢
: 所以cos跟同人本都算違法??
: 那為什麼這些活動每年還可以這樣正式的舉辦?
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罪
沒有告也不會理你
可以正式舉辦我也是覺得很奇怪
基本上cos和同人違反的是"重製"、"改作"、"公開展示"這部分的問題
我覺得拉,cosplay還算在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範圍(純個人觀感,法律人可能有不同
見解),但是同人本問題比較嚴重,尤其是還拿來賣錢的,那個就真的,告下去很嚴重。
去看C_CHAT #1DbaVhSx 有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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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61.5
※ 編輯: dongdong0704 來自: 220.132.161.5 (04/2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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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2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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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8:5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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