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請問代理教師教召?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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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27256405
傳真:27205627
電子信箱:boe35@mail.taipei.gov.tw
受文者: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5430652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50347號函及國防
部105年12月14日國資人力字第1050004612號函影本各1份(43065200A00_ATTCH1.p
df、43065200A00_ATTCH2.pdf)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得比照現職專任教師辦理緩召申請」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50347號函轉國防部105年12月14日國資人力字第1050004612號函辦理。
二、公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因故無法接受教育召集,可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案。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國防部原函影本各1份。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
副本:
http://web2.ycsh.tp.edu.tw/files/14-1000-9492,r50-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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