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 有關於技職司的新法條聯署抗議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dreamsky7 (ZZZZZZZZZZZ)時間9年前 (2015/01/24 11:37)推噓11(12推 1噓 14→)留言27則, 10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教育團體: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而且通常都是大家有繳錢入會的喔,可以尋求協助看看
看到推文說明年實施
哪年實施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沒業界經驗的還是不能考
這業界的認定標準卻沒出來,這才是最為人擔心的
例1:假設同公司勞保記錄一年以上,有的人能力強,半年後跳去別公司怎算
例2:假設勞保單位不能為學校,在學校當技工或維護工程師、會計的怎算
例3:是否有年限限制,假設只能承認五年內的業界經驗,
以一個人在民國101年的工作經驗,如果考到107年還沒考上
不就又要再去業界,哪間公司會給你這樣啊...
建議有寫陳情函的可以把格式放上,給想陳情的人,仿效格式後一人一信去陳情
而手機現在都有錄音,打過去後,如果對方態度不好或是推託的話
可以申訴瀆職...
公民團結,才有力量
※ 引述《ukuli (ukuli)》之銘言:
: 最近技職司的法條相信是影響最大的是職業類科老師
: 有關第25條 要有合格專任教師才具報名資格 不然要有一年以上業界經驗
: 我覺得不合理 ,因為在完全沒有配套的情況下,上個月這法條還在草案,這個月中馬上通過,
: "速度之快"令人懷疑是否要偷渡什麼.圖利某人??(以公務員的辦公態度)
: 而且嚴重地造成了今年剛實習完的老師與在國私立代理代課的老師工作權
: 連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都沒有!!
: 但弔詭的是私立學校正式卻可以,國立學校代理卻不行!!
: 但這兩者做的事跟教甄難度是差不多的(我沒要戰國私立的意思)
: 這樣今年只是造成國立正式換地方跟私立正式跳國立的老師出來考而已
: (今年職業類科的錄取率超高 只因為教育部的腦殘政策)
: 不管國私立代理或剛實習完的老師都沒辦法考,這人數少說也兩三千人(各職類加起來)
: 已經有很多人打電話或寫信去反應,但對公務員的推託之詞沒有辦法
: 想請問是否有類似教育團體或集團式反應會較有效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8.23.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22070659.A.D56.html
推
01/24 11:55, , 1F
01/24 11:55, 1F
→
01/24 11:56, , 2F
01/24 11:56, 2F
→
01/24 11:58, , 3F
01/24 11:58, 3F
→
01/24 12:00, , 4F
01/24 12:00, 4F
→
01/24 12:01, , 5F
01/24 12:01, 5F
→
01/24 12:03, , 6F
01/24 12:03, 6F
→
01/24 12:05, , 7F
01/24 12:05, 7F
→
01/24 12:06, , 8F
01/24 12:06, 8F
推
01/24 14:01, , 9F
01/24 14:01, 9F
推
01/24 15:31, , 10F
01/24 15:31, 10F
推
01/24 16:03, , 11F
01/24 16:03, 11F
推
01/24 16:33, , 12F
01/24 16:33, 12F
推
01/24 16:38, , 13F
01/24 16:38, 13F
→
01/24 16:38, , 14F
01/24 16:38, 14F
→
01/24 16:38, , 15F
01/24 16:38, 15F
→
01/24 16:56, , 16F
01/24 16:56, 16F
推
01/24 17:34, , 17F
01/24 17:34, 17F
推
01/24 18:09, , 18F
01/24 18:09, 18F
推
01/24 18:12, , 19F
01/24 18:12, 19F
推
01/24 18:16, , 20F
01/24 18:16, 20F
推
01/24 18:18, , 21F
01/24 18:18, 21F
→
01/24 18:19, , 22F
01/24 18:19, 22F
→
01/24 20:17, , 23F
01/24 20:17, 23F
推
01/24 22:18, , 24F
01/24 22:18, 24F
→
01/24 22:19, , 25F
01/24 22:19, 25F
→
01/25 14:59, , 26F
01/25 14:59, 26F
噓
01/26 22:26, , 27F
01/26 22:26, 2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