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代課半天影響3~4天心情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zuccas (.............)時間13年前 (2012/11/01 22:42)推噓4(4推 0噓 27→)留言31則, 5人參與討論串3/4 (看更多)
看到原PO這篇文 心有戚戚焉
類似這種班我也遇過 非常難帶
心裡只有一種感想:這種班本來就不該存在
名義上說是課業輔導班
但其實只是把一堆有問題的學生集中在一起
因為家長或家庭問題 才把學生留下來
但是課輔時間就單純寫作業而已 也沒有上課
學生覺得無聊不想被留 本身學習動機弱 也不想寫作業
所以上課輔就是吵鬧跟作亂 沒事就惹麻煩
再加上同在一個班 沒有行為較好的同學作為榜樣和調劑
老師要看好幾個班的作業 又要管秩序 還要教不會寫的學生
老師根本分身乏術 很像到了放牛班 要管好幾頭失控的牛一樣
開這種班根本沒有意義 只會互相干擾而已
如果真的要讓學生行為和課業有改進的話
應該這種問題學生更要個別指導或小班教學
而且有問題的學生更要拆開在不同班
而不是群聚在一起作亂 很容易有樣學樣
但學校通常沒有什麼經費多聘請很多位課輔老師
只是想找個人來看住這些學生而已 但效果其實非常差
比較想建議學校 開這種課輔班就要思考一下意義在哪
怎麼做才是比較好的作法 而不是只是開個課輔班就認為沒事了
如果不能發揮該有的功效 (學生的行為和課業)
也無法發揮已投入的資源的效用 (包含師資和經費)
那真的不如把錢省下來做其他更有用的事情
至於原PO的狀況 只能跟你說:想辭就辭吧
並不是你的錯 是學校和開班的安排本來就有問題
至於學生 也不是你能控制的
教育是累積的 也包含很多影響因素
這種班不怕找不到人代替你
只是待多久的問題而已
※ 引述《cloudyc ()》之銘言:
: 這學期開始去某國小代課輔班,五六年級混齡,
: 我雖然師院畢業、也有教師證、偶爾代課,但完全負責一班班經的經驗沒有,
: 而且我這班真的很難帶,因為一週只去一天,而且五六年級混合,學生來自7、8個班,
: 有滿多是家庭有問題,怕他們放學亂跑,學校特別留下來的學生。
: 我很少待在教育體系,最近要考國考,才在親戚介紹下去代課,補貼生活費,
: 當時是說這只是課輔不是上課,一週去一次,不像全職、當班導要全心投入...,
: 而且有親戚在,熱情邀約,我想這次代課應該真的可行,而且會較有尊嚴一些。
: 結果,現實是殘酷的,首先,五六年級,七八個班的作業五花八門,又沒解答,
: 我大學/碩士都唸藝術的,也根本沒在準備教甄,除了國語,3小時要怎麼指導那麼多科啊?
: 其次我個人很痛恨受約束、綁手綁腳的感覺,所以本著民主、開放的心態對待學生,
: 但這些半大不小的小孩,根本就是一群惡魔沒有廉恥,有機會就是玩、吃、打鬧,
: 而且有二個學校問題學生總是對我大嚷,影響班上其它同學也跟著對我隨便。
: 我沒解答,要改那來自7、8個班十多種作業,又要管秩序,
: 學生像發瘋一樣,一群人在鬧躲在櫃子的學生,有的在走廊打球,有的在聊天打鬧
: 下課去打球的不回來,我每節上課要去叫,回來寫作業6、7成又不會寫,真他X
: 還有一些沒大沒小的會調侃我
: 害我每次髒話都快飆出來,完全沒辦法聯想他們曾是父母期待的天使,
: 只想把這些死人掃一掃倒火山。雖然不時提醒自己要尊重/理解/關愛學生
: 越把他們想成魔鬼就越難真心愛他們,我應該更愛他們 *(^%&^&%
: 但那真的是理想,要不動怒真的很難,每次去代課我的愛、氣質、修養又差不多要歸0了
: 雖然不斷調整帶他們的方式,這週免強算控制住他們,但我覺得真是「太傷本」了
: 因為我國考在即,雖然一週只代半天,但影響心情3~4天,
: 代課前一天會很焦慮有時會失眠,代完當天心情很不穩定,
: 放學後一整天都在想學校的事,常要吃很多東西抒緩,
: 隔天趨於平緩但還是受影響,一直在想要怎麼處理這班。
: 好想辭職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55.204
推
11/01 22:57, , 1F
11/01 22:57, 1F
→
11/01 22:59, , 2F
11/01 22:59, 2F
→
11/01 23:00, , 3F
11/01 23:00, 3F
→
11/01 23:01, , 4F
11/01 23:01, 4F
→
11/01 23:01, , 5F
11/01 23:01, 5F
→
11/01 23:03, , 6F
11/01 23:03, 6F
→
11/01 23:04, , 7F
11/01 23:04, 7F
推
11/01 23:05, , 8F
11/01 23:05, 8F
→
11/01 23:05, , 9F
11/01 23:05, 9F
→
11/01 23:06, , 10F
11/01 23:06, 10F
→
11/01 23:06, , 11F
11/01 23:06, 11F
→
11/01 23:07, , 12F
11/01 23:07, 12F
→
11/01 23:07, , 13F
11/01 23:07, 13F
→
11/01 23:08, , 14F
11/01 23:08, 14F
→
11/01 23:09, , 15F
11/01 23:09, 15F
→
11/01 23:10, , 16F
11/01 23:10, 16F
→
11/01 23:10, , 17F
11/01 23:10, 17F
→
11/01 23:11, , 18F
11/01 23:11, 18F
→
11/01 23:12, , 19F
11/01 23:12, 19F
→
11/01 23:12, , 20F
11/01 23:12, 20F
→
11/01 23:13, , 21F
11/01 23:13, 21F
→
11/01 23:14, , 22F
11/01 23:14, 22F
→
11/01 23:15, , 23F
11/01 23:15, 23F
推
11/01 23:19, , 24F
11/01 23:19, 24F
→
11/01 23:22, , 25F
11/01 23:22, 25F
推
11/02 16:57, , 26F
11/02 16:57, 26F
→
11/02 16:58, , 27F
11/02 16:58, 27F
→
11/02 16:58, , 28F
11/02 16:58, 28F
→
11/02 17:00, , 29F
11/02 17:00, 29F
→
11/02 17:00, , 30F
11/02 17:00, 30F
→
11/04 08:52, , 31F
11/04 08:52, 3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