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 請問代理老師失業給付(兼課)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明心見性)時間11年前 (2012/08/16 22: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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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relle (norelle)》之銘言: : 請問各位老師們: : 如果我的聘期到7/1, : 7/2~8/2 失業 : 8/3去申請失業補助 : 8/17去做第一次失業認定(成功) : 8/20~8/31有工作,薪資為19000 : 前六個月的平均工資為43000左右 : 請問: : 1: 若第一次失業認定成功,拿到的失業補助金為7月份的嗎? : (算在七月份收入內嗎?) : 2:若8/13-8/17在校兼課,鐘點費共3600元,沒有投勞保, : 請問會不會影響到第一個月的失業補助(8/17認定的)? : 因為在就業服務站詢問,人員告知要詢問給付科,打去官方電話,接聽人員也不清楚, : 給付科電話又很難打得通,所以才在版上詢問,先謝謝大家了! 1.8月17日完成失業認定,可以領到的是8月17日向後30日期間的失業給付(第1個月) 8月17日以後,於8月20日找到工作,薪資超過最低基本工資(18780), 之後就不能領取失業給付,但加保滿3個月後可以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2.8月17日完成失業認定前已有工作,低於最低基本薪資,不會影響失業給付核發, 也不會影響之後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只是有所謂從失業給付中扣除的問題. 可參考就業保險法第17條第1項,算法就不在這囉嗦. 被保險人於失業期間另有工作,其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 不得請領失業給付;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 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分, 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 各位請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9.19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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