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專任輔導教師不得兼任行政的法源依據?
我門學校班級數不是很多(十班以下
他說要幫忙做行政
教務主任問說 那有要接行政嗎?之類
有沒有上課 要看學校配課
不過我想 因為小校 大家會覺得 大校的輔導老師比較辛苦
小校很鹹
做行政 上課是應該
※ 引述《growthy (薯條偏執狂)》之銘言:
: 各位版友大家好
: 有鑑於看到部分專任輔導教師有被學校要求擔任導師一職
: 然後有看到下面推文有說到專輔老師依法規定不能擔任行政職或導師
: 也有聽到已在輔導圈任教的主任說如要求專輔老師擔任行政 可能是不合法的
: 所以想問一下 這個法源的依據是教育部補助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中的:
: 六、各縣市政府及國立中小學辦理事項:
: (五)落實輔導教師專業聘任:輔導教師之選任及專業知能認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 1、輔導教師不得由學校主任、組長兼任。但國小六班及國中三班以下之學校由
: 未兼任主任或組長之教師擔任輔導教師確有困難者,報經縣市政府同意後,
: 不在此限。
: 因為有聽聞一些朋友報到時有被詢問擔任行政意願
: 想說可能有些學校端不太清楚
: 如果可以的話 對於法規有些了解 也可以避免自己權益受到影響
: 免得接了 結果教育部那邊查到了 可能會有影響(這邊不清楚)
: 因此想請問大家 是否依據的法規是這一條 還是還有什麼法規呢
: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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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52.19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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