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實習兼攜手計畫?
之前就很疑惑實習時的攜手計畫是否合法?
因為最近剛開始要考代理寫自介,
爬文有看到四點之後可以,四點之前不行。
我去google找到以下資料(好像是教育部提供):
Q4:請問96學年度起實習老師資格算大專學生嗎?
本學年度起實習老師不得在校兼任代課教師,請問
1.符合本扶助計畫中的大專學生資格第〈3〉受師資培育者嗎?
2.如果可以擔任本計劃的老師,是否要申請:勞保費、提撥勞退金及交通費?3.又交通費
每天金額是否以公車費計算?每人每月最高1200元。
A4: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辦理時間在課餘,應該不屬於正式課程,應可不受"實習老師不得
在校兼任代課教師"之規範才對。實習教師可歸類為第五類師資(具大學相關科系學歷之社
會人士),擔任本計畫老師要申請勞保,勞退,但應該沒有交通費,大專學生這類師資提供
交通費,主要是以"尚在學"之學生為考量,因必須在大學上課,然後往返學校為學生補救
教學,因此才有交通費。交通費之支領方式應依縣市政府規定辦理,(原則上是以公車費
計算,但若縣市另有規定,則依縣市規定辦理),每月每人最高1200元。(直接節錄吳科長
先前所回答)
從上述看來,意思是攜手計畫都是在課餘的非正式課程,所以實習教師可以擔任課扶老師
所以在四點以前也是合法的,是嗎?不知我的理解有無錯誤@@ 謝謝
※ 引述《peggyya (黑暗裡 出現了光)》之銘言:
之前問過大家的意見之後,我就接下攜手計畫了
現在的問題是 我能在實習計畫或實習日誌中提到這一點嗎?
還是就低調行事?
(我上課時間是下午四點前 BTW:我沒注意到接下攜手計畫 我就沒得研習了 = =")
希望有人能回答我 謝謝:)
※ 引述《peggyya (黑暗裡 出現了光)》之銘言:
: 如題,之前有先爬文了,大概瞭解了,但不曉得實習中是不是能帶攜手計畫
: 另外,我的學校預計要開三個班,年級和人數還不確定(人數大概是6人以上),
: 時間是周三下午,一次四小時,時薪就是260,這樣的情況還OK嗎?
: 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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