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實習兼攜手計畫?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pttman)時間12年前 (2012/07/10 01:47),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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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很疑惑實習時的攜手計畫是否合法? 因為最近剛開始要考代理寫自介, 爬文有看到四點之後可以,四點之前不行。 我去google找到以下資料(好像是教育部提供): Q4:請問96學年度起實習老師資格算大專學生嗎? 本學年度起實習老師不得在校兼任代課教師,請問 1.符合本扶助計畫中的大專學生資格第〈3〉受師資培育者嗎? 2.如果可以擔任本計劃的老師,是否要申請:勞保費、提撥勞退金及交通費?3.又交通費 每天金額是否以公車費計算?每人每月最高1200元。 A4: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辦理時間在課餘,應該不屬於正式課程,應可不受"實習老師不得 在校兼任代課教師"之規範才對。實習教師可歸類為第五類師資(具大學相關科系學歷之社 會人士),擔任本計畫老師要申請勞保,勞退,但應該沒有交通費,大專學生這類師資提供 交通費,主要是以"尚在學"之學生為考量,因必須在大學上課,然後往返學校為學生補救 教學,因此才有交通費。交通費之支領方式應依縣市政府規定辦理,(原則上是以公車費 計算,但若縣市另有規定,則依縣市規定辦理),每月每人最高1200元。(直接節錄吳科長 先前所回答) 從上述看來,意思是攜手計畫都是在課餘的非正式課程,所以實習教師可以擔任課扶老師 所以在四點以前也是合法的,是嗎?不知我的理解有無錯誤@@ 謝謝 ※ 引述《peggyya (黑暗裡 出現了光)》之銘言: 之前問過大家的意見之後,我就接下攜手計畫了 現在的問題是 我能在實習計畫或實習日誌中提到這一點嗎? 還是就低調行事? (我上課時間是下午四點前 BTW:我沒注意到接下攜手計畫 我就沒得研習了 = =") 希望有人能回答我 謝謝:) ※ 引述《peggyya (黑暗裡 出現了光)》之銘言: : 如題,之前有先爬文了,大概瞭解了,但不曉得實習中是不是能帶攜手計畫 : 另外,我的學校預計要開三個班,年級和人數還不確定(人數大概是6人以上), : 時間是周三下午,一次四小時,時薪就是260,這樣的情況還OK嗎? : 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 謝謝:) -- >< ████ ████ ██ ██ 你的命 magic~ █ █ █ █ █ 天堂就是你身 ████ █ █ █ * * * * ∠╲ █ █ █ █ █ * * * φmorue 愛吃愛煮偽忙內 ████ ██ █ █ 2011 SJ-M 出道三周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84.29

09/04 17:28,
不要在實習計畫裡面提起
09/04 17:28

09/04 21:38,
我以前在實習 只有三個實習老師 我們都接攜手
09/04 21:38

09/04 21:55,
真好..............................
09/04 21:55

09/05 11:54,
提不提都OK 四點以後的攜手計畫 本來就跟實習無關
09/05 11:54

09/05 11:54,
不要接四點以前的就可以!!
09/05 11: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41.119

07/10 02:06, , 1F
之前我有接四點前的 可是人事說違法 所以只能接四點後的~
07/10 02:06, 1F

07/10 08:09, , 2F
請你的指導老師幫你...
07/10 08:09, 2F

07/10 10:54, , 3F
當初我輔導老師怕犯法叫我不要接 現在想來根本是OK的~
07/10 10:54, 3F

07/10 14:23, , 4F
實習時問過教學組長,他們說是合法的,指導教授也說OK的~
07/10 14:23, 4F
文章代碼(AID): #1F-napu2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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