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 有關接聘書

看板studyteacher作者 (yinhsien)時間13年前 (2012/06/27 22:07),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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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家 如果因為證件被扣 而去申請「遺失補發」 這是觸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注意 是公訴罪喔! 有人因此吃上官司 所以 千萬要小心 ※ 引述《maybetodo (np)》之銘言: : ※ 引述《fion20811 (fion)》之銘言: : : 版上的各位前輩你們好,我是今年第一次考教甄的新手 : : 前幾天去考了某間私校, : : 如果那間私學校打電話說要我去接聘書 : : 想請問''接聘書''的意思是.....? : : 意謂著接下如有幸考上其他學校就不能去了嗎? : : 謝謝你們的回答,因為要馬上回覆時間,而我又不太了解。 : : (不太會用b版,如果有違反了PO文規則,請見諒) : 接聘書就表示你考上了 : 接聘當天會簽約=報到 : 報到後如果沒有被扣證件 : 你還是可以去考其他學校 : 考上如果要放棄私立的=違約 : 這時會看契約上面怎樣說 : 有些會依時間不同給予不同額度的違約金 : 當然被扣證件後,你想考只能選擇不用先看證件的學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97.88

06/27 22:29, , 1F
感謝提醒 另外想問校方扣留證件不還是犯侵佔罪還是別的呢?
06/27 22:29, 1F

06/27 22:43, , 2F
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06/27 22:43, 2F

06/27 22:43, , 3F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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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43, , 4F
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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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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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2:44, , 6F
這條應該還要符合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的條件
06/27 22:44, 6F

06/27 22:46, , 7F
假裝遺失證書然後申請補發 損害到誰的權利?
06/27 22:46, 7F

06/28 19:33, , 8F
繳回正本前,先拿正本回原學校申請"與正本相符之影本"
06/28 19:33, 8F

06/28 21:42, , 9F
要判你有無此罪 要看法官心情...
06/28 21:42, 9F
文章代碼(AID): #1FwnEoP0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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