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育部留學獎學金

看板studyabroad作者 (peja stojakovic)時間12年前 (2013/06/09 14:53),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今年的簡章有一點預告事項(第 17 頁):   103 年起本部留學獎學金甄試,停止甲類甄試(報名截止日前   尚未取得國外優秀大學校院系所博士班無條件同意入學文件者   ,不得申請),原欲準備申請本獎學金甲類之申請人,得轉向   準備本部其他公費獎學金(如:公費留學考試、尖端科技人才培   育獎學金、本部與世界百大學校合作之「共資共名共選」獎學   金及留學獎學金乙類甄試等)。 請問意思是明年開始就不在有留學獎學金了?還是有其他限制條件? (例:先取得錄取通知) 另外,在契約書的第八條(第 39 頁)規定:   受領本獎學金當年度在國外研修期間逾六個月以上,但未滿一   年者,應返還該年度未就學期間已領取之各月份獎學金。 請問意思是如果在留學國沒有待滿十二個月,必須退還那幾個月的獎學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7.4

06/09 15:47, , 1F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就在你複製貼上的原文裡...
06/09 15:47, 1F

06/09 15:48, , 2F
留獎取消尚未取得入學許可的甲類、剩已取得的乙類...
06/09 15:48, 2F

06/11 11:50, , 3F
第一個答案:是,第二個答案:是,按比例還
06/11 11:50, 3F
文章代碼(AID): #1Hj2P_V2 (studyabroad)
文章代碼(AID): #1Hj2P_V2 (studyab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