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花錢請人找租屋 這樣行得通嗎?
※ 引述《askliu19 (阿誰)》之銘言:
: 如標題想問的 花錢請人代找租屋
: 這樣的方式是否可行??
就你的情況,不太可行,見下
: 九月份就要到美國念書了, 但是租屋的問題卻還沒有解決,
: 因為宿舍的費用實在貴得誇張, 所以就沒有提出申請,
除了少數的個案,很多學校的宿舍不會比同一區"貴"的誇張
甚至學校給學生的宿舍,以同品質/區域來說其實有時算是物超所質
: 我已經從一個多月以前就開始找, 詢問許多租屋公司,
: 卻還是沒辦法租到房子 (租屋公司不給跨海預訂; 候補名單誇張的長; 被拐申請費...)
學校附近的房子,尤其是交通方便,九月是超級旺季
很多人是"補"不到學校的宿舍,沒辦法才住外面
不是住外面比較省,想省請爬先前分享過的文章
基本上就是拿距離/換時間,很多留學生是打算買車,所以住遠一點
不然以時間成本(通勤)來說,請把省下來的二小時拿來唸書,
省房租再省也省不過年年上漲的學費
: 所以我在想, 如果付一些錢去拜託人家, 幫我實地去看房, 付訂金預訂租約,
: 這樣的做法能不能讓我比較快解決這個問題?
當然可以,不過美國能代理你的人,要不律師/Realtor
一般的學長姐沒執照當然合法不行
先不講法律上,
當然,幫你看房,甚至照相,甚至給意見,甚至幫你付押金/定金
合約再fedex給你簽完後寄回來,當然可以
問題是,(1)看房很花時間,假設幫你三天好了,一天收200含油錢,三天600
你覺得划算嗎?就算划算,還是一樣回到原問題
(2)我覺得好/便宜的房子,不會是你喜歡的
每個人有自己的喜好,這種事不是用電話講一講就能一言帶過
(3)最後有糾紛,你願意自己吃下來嗎?假使之後發現鄰居很機車
或是鄰居家裡有養狗,整晚叫不停,或是房東付了錢後很ox
又或之後房間下雨會漏水,或是附近有奇怪的人每晚逗留 Orz
這些都不是短時間2~3小時看房就能保證"查覺"的
你難道都不在乎? 如果到時想搬走要付12個月(付清整個租期)的費用,你也ok?
如果你覺得這些都ok,那找人幫你看房當然可行
基本上就是多一隻眼睛,幫你照個相,幫你見房東(防詐騙)檢查雙方證件
上述這一行的"代辦"當然可行
: 總是聽說在美國有所求必要charge, 所以我才有這個想法, 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
: 我是想解決這個困難, 並不是有錢沒地方花或是燒銀子找快樂...
: 但不曉得是否有人是這樣處理租屋問題的, 特來板上諮詢意見!
: 麻煩板友們分享一些經驗或想法, 謝謝!
想省事,可以找realtor,然後上網選擇高級一點的公寓
其實學長姐打聽一下,能有的選項(rental company)其實不多
如果你的目的是想省(看起來是)
你唯一的選項是自己先住學長姐家或是hotel
然後租一台車,在抵美的第一週 瘋狂的看屋
然後燒香保佑,你選的房子在之後的一年不會有意外
(百萬買房/千萬買鄰) 愈貴的區,愈不會有奇怪的鄰居(比例)
話說回來,學校宿舍鄰居都是學生,通常對第一年的新生是很好的選擇
如果沒特別理由,放棄宿舍是自找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113.168.141
推
07/17 06:46, , 1F
07/17 06:46, 1F
→
07/17 06:54, , 2F
07/17 06:54, 2F
→
07/17 06:54, , 3F
07/17 06:54, 3F
推
07/17 07:59, , 4F
07/17 07:59, 4F
推
07/17 08:03, , 5F
07/17 08:03, 5F
→
07/17 08:03, , 6F
07/17 08:03, 6F
推
07/17 08:30, , 7F
07/17 08:30, 7F
→
07/17 08:31, , 8F
07/17 08:31, 8F
→
07/17 08:32, , 9F
07/17 08:32, 9F
→
07/17 08:33, , 10F
07/17 08:33, 10F
→
07/17 08:34, , 11F
07/17 08:34, 11F
→
07/17 09:47, , 12F
07/17 09:47, 12F
→
07/17 09:49, , 13F
07/17 09:49, 13F
→
07/17 09:49, , 14F
07/17 09:49, 14F
→
07/17 10:59, , 15F
07/17 10:59, 15F
→
07/17 11:00, , 16F
07/17 11:00, 16F
→
07/17 11:00, , 17F
07/17 11:00, 17F
推
07/17 11:06, , 18F
07/17 11:06, 18F
→
07/17 11:07, , 19F
07/17 11:07, 19F
→
07/17 11:08, , 20F
07/17 11:08, 20F
→
07/17 11:08, , 21F
07/17 11:08, 21F
→
07/17 11:09, , 22F
07/17 11:09, 22F
→
07/18 15:42, , 23F
07/18 15:42,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