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請學校時英文名字的使用時機
如果你在申請護照時除了譯名外,有申請別名(also known as),這二個名字在法律
上都是你的名字,具有同等的效率。在國外社會,如果譯名難記難念,使用別名
會比較方便。使用時機:
申請簽證時,大部分國家會要你填譯名。若有別名欄就可將別名填入。
在美國有些州的駕照和社會安全號碼證要用譯名,但有些可用別名。
大部分的大學都可接受別名申請入學,但要記得填寫時要與護照上的別名一樣;
有些人會在姓和名中間加一個英文縮寫例如Mary A Lin,填寫時若有middle name欄,
可將A填入,若沒有,Mary A就是你的名字。(畢業時要注意畢業證書上的名字要與
護照上一樣)
至於銀行帳戶、信用卡、任何民間登記...都接受別名。
因此這可能會發生有些證件名字不一樣的情形,自己或許也會有些困擾,但這些
都是你的名字,護照拿出來解釋一下老外就懂了。
※ 引述《AMARE32 (Feel So Good)》之銘言:
: 申請表中需填Legal name
: 應該照passport上填的就OK
: 作品集的封面是否也填此Legal name就好呢?
: 韓國人好像都沒取什麼洋名...
: 台灣人呢?
: 英文名字的使用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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