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請學校時英文名字的使用時機

看板studyabroad作者 (nuwave)時間15年前 (2010/08/25 14: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如果你在申請護照時除了譯名外,有申請別名(also known as),這二個名字在法律 上都是你的名字,具有同等的效率。在國外社會,如果譯名難記難念,使用別名 會比較方便。使用時機: 申請簽證時,大部分國家會要你填譯名。若有別名欄就可將別名填入。 在美國有些州的駕照和社會安全號碼證要用譯名,但有些可用別名。 大部分的大學都可接受別名申請入學,但要記得填寫時要與護照上的別名一樣; 有些人會在姓和名中間加一個英文縮寫例如Mary A Lin,填寫時若有middle name欄, 可將A填入,若沒有,Mary A就是你的名字。(畢業時要注意畢業證書上的名字要與 護照上一樣) 至於銀行帳戶、信用卡、任何民間登記...都接受別名。 因此這可能會發生有些證件名字不一樣的情形,自己或許也會有些困擾,但這些 都是你的名字,護照拿出來解釋一下老外就懂了。 ※ 引述《AMARE32 (Feel So Good)》之銘言: : 申請表中需填Legal name : 應該照passport上填的就OK : 作品集的封面是否也填此Legal name就好呢? : 韓國人好像都沒取什麼洋名... : 台灣人呢? : 英文名字的使用時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56.27
文章代碼(AID): #1CTBf9Sh (studyabroad)
文章代碼(AID): #1CTBf9Sh (studyab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