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如果可以有使命感地出隊又有錢
因為第一屆有師大單車社(他們去找郁永和)和中興登山社(他們去嘉嘉代)
還有什麼跑步環島和穿越北回歸線的...
儘管我一直想著爬山溯溪這種事不需要這些錢我們就已經在做了。
(老實說我很難想像嘉嘉代的路線也可以申請上7萬元的補助)
吳明益老師曾在成果發表時提及如果有一天台灣可以不需要用獎金鼓勵
大家把走向戶外當作是生活的一部分的話...
但是,我也承認在按部就班的計畫中
在經濟無虞和任務在身的狀況下,個人責任感會提高
特別是在後續整理與思考的部分
然則那是我們爬山較容易輕怠的。
如果以這個為前提,那麼我還蠻鼓勵有興趣的人去試試。
好吧,我只是要說
青輔會在徵【青年壯遊台灣-尋找自己的感動地圖】第二屆
分個人組和團體組,如果你/你們有興趣的話。
當然事後會有很多要配合的例如成果報告之類
但在計劃執行的壓力之下,或許可以讓爬山的意義更深化也不一定。
想好自己想或不想,然後就去爭取吧!
http://www.youthtravel.tw/taiwantrekker/
(可看到計畫說明、第一屆在做什麼)
不然,我們還不是一樣在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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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徵求
第二屆「青年壯遊台灣-尋找自己的感動地圖」實踐計畫
中華民國98年11月24日核定修正
一、 目標:
(一) 鼓勵青年以多元方式認識鄉土、行遍台灣,帶動青年壯遊台灣風潮。
(二) 發掘青年壯遊台灣感動地圖,型塑青年壯遊新文化。
(三) 協助青年透過壯遊台灣活動,產生自我改變,增加自信心及方向感,
提升個人競爭力。
二、 參加對象:
年滿18至30歲(即民國69年1月1日至民國81年12月31日間出生)之國內及
在台國際青年(國際在台青年需提出護照及居留證明,在台居留期間至少
應至民國99年12月),皆可報名參加。
三、 參加方式:
分個人組及團隊組,僅能擇一組別,研提實踐計畫報名參加。
四、 實踐計畫內容基本規範:
(一) 主題規劃及內涵:需自行規劃出獨特、有創意、具主題或議題性、
與地方社會文化互動或有自我挑戰精神之實踐計畫,並從中融入
「青年旅遊」及「責任旅遊」之概念。
(二) 實踐計畫書內容應至少包括:計畫發想(動機與目的)、主題規劃
內容、執行方法(含事前規劃準備、計畫過程記錄方式)、期程、
經費概算及預期效益。(團隊組需增列「團隊共創合作」之說明)
(三) 實踐計畫天數應設計至少10天以上,並於民國99年8月底前執行完畢。
五、 申請程序:
(一) 即日起至民國99年1月5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資料
以掛號或專人(快遞)方式送達本會,實踐計畫書一律採雙面列印,
並請勿過度裝訂,送件前請先確認申請文件齊備,缺件者不受理;
所提送申請文件不退還,如需保留請先自行備份。
1. 實踐計畫書(如附件一),一式七份、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二、三)一份。
2. 電子檔光碟一份(基本資料表、實踐計畫書及相關附件皆應附電子檔)。
(二) 相關表格請可至青輔會網站(www.nyc.gov.tw)
本活動網頁(http://youthtravel.tw/ taiwantrekker/)下載。
六、 評選作業:
(一) 評選小組: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分2階段審查。
1. 初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個人組及團隊組各評選出20件進入決選。
2. 決選:採口頭簡報方式,於指定時間,個人組需本人、團隊組需派員出席
(個人組:民國99年1月30日、團隊組:民國99年1月31日)
每組簡報及答詢各10分鐘,個人組及團隊組各評選出12件優勝作品。
(二) 評選標準:
1. 個人組:實踐計畫創意性(30%)、主題契合性與深入性(30%)、
構想可行性(20%)、及預期效益(20%)。
2. 團隊組:實踐計畫創意性(25%)、主題契合性與深入性(25%)、
預期效益(20%)、構想可行性(15%)及團隊動力及共創合作(15%)。
(三) 名單公布:初選:民國99年1月25日、決選:民國99年2月2日。
於青輔會相關網站公告外,並以電話、郵件及公函通知。
七、 實踐計畫執行、獎助及競賽(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
(一) 決選通過者,由本會提供實踐獎金,以協助完成計畫;
個人組每組3.5萬元,團隊組每組8萬元;
並應參加「行前共識營」(民國99年2月6日至7日);
實踐獎金得分期發給,若因故未能執行及繳交成果報告,應退回已發獎金。
(二) 應於民國99年9月1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含過程記錄),
及出席後續成果競賽及分享等。
(三) 成果競賽、分享:
1. 成果競賽:各組應於指定時間(個人組:民國99年9月25日、
團隊組:民國99年9月26日)派員出席,簡報實踐計畫執行成果,
本會從個人組、團隊組中各選出6件優勝作品。
2. 成果分享:暫定民國99年10月17日。
3. 獎勵:優勝者給予獎牌(狀)鼓勵外,並致贈獎金。
(1)個人組:第1名:3萬元,第2名:2萬元,第3名:1萬元,佳作3名:每名5千元。
(2)團隊組:第1名:4萬元,第2名:3萬元,第3名:2萬元,佳作3名:每名8千元。
八、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實踐計畫以未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為限,且需為原創作品,
如發現作品有抄襲他人著作之嫌,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外,亦將追
回獎金,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申請人應遵守徵件規範與評審之
決議,若因違反而致淘汰時,不得異議。
(二) 受獎助者其實踐計畫之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無償授權本會
為業務推動之使用;且有義務協助後續校園分享等活動,本會不支
付演講及出席費(另補助交通、食宿等費用)。
(三) 收件地址:台北市10055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行政院青輔會第四處一科,
請註明「參加第二屆『青年壯遊台灣-尋找自己的感動地圖』活動」字樣。
九、 聯絡人:
行政院青輔會第四處莊益榮行政助理
電話:02-23566160
電子信箱:earlchuang@ny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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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3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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