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考試成績調整
剛好上個禮拜我們學校才利用特推會決議考試成績調整的方式
以下是我在我們學校的做法 v大可參考看看
我大概從兩個方向切入
<硬性的部分>
其實往年我們學校有些老師也有像v大所說的普通班老師一樣想法
所以一直是沒有強制規定
資源班老師反正就是照給成績
要不要參考 如何調整 都是由導師自行決定
今年剛好配合北縣新版的資源班實施計劃出爐
我就利用這個機會告訴學校老師新法令規定要將資源班成績納入調整
然後再把法令文號及第幾條相關規定都列出(其實辦法沒有強制啦)
這樣有意見的人自然就變少很多
不過我不確定v大所在縣市有無相關法令可運用
但是把法令拿出來 這些老師就比較不會講話
<柔性的部分>
我想解釋成績調整的目的 v大已經跟導師談了很多
所以直接切入公平性的部分
在成績調整上 可以以比例做較客觀的依據
畢竟學生還是有部分時間在資源班上課
還是一定會有成果的展現 這也是給家長在資源班上課的依據
因此可以將資源班與普通班的時數做比例分配
如資源班每週4節 評量成績90分 普通班2節 評量成績30分
分數即可打90x4/6 + 30x2/6 = 70
這樣較能"勉強"客觀反應出學生的成果
還有為了讓以後新接的老師不會受這個調整過的成績誤導
所以請導師在成績系統或輔導紀錄表上註記該生的成績有經過調整
可以的話也可註明原始成績(為了怕導師嫌煩 也可以直接紀錄在IEP上)
另外現在應該是不能公布所謂的班上學生名次表
可是萬一有老師有這個習慣
也請老師在做排名時 將學生列入名次 但不佔名次
如該生經過調整後為第20名 則他的下一個名次一樣是從20名開始
我也有遇過有的老師是不將之列入排名 不過我覺得不是很好
以上應該可以稍微讓老師知道調整過的分數並不會對其他學生造成不公平
其實我覺得大部分的老師應該都會很願意配合
只要告訴他們明確的做法
至於某些較固執的老師
v大只要跟行政(教務處 輔導處)達成共識(這很重要) 再到特推會上達成決議
應該是可以要求他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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