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追回特教津貼一問(高雄代理老師請進)

看板sp_teacher作者 (古根漢,別跑)時間17年前 (2006/12/21 17:29),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今天我也接到通知了! 聽到時,才想到:原來我也有這一天! 因為之前,同學在台北市代理,也有被追繳回多發的津貼! 當時我還搞不清楚,那是怎麼一回事! 今天接到通知,我才了解,也能體會當時同學們的錐心之痛: 因為領到錢,又突然被追繳回,但是代理時,事情並沒有少做, 反而多做很多.....也很認真做.....怎麼會遭到不同的待遇呢?! 就因為是代理非正式,就只能領津貼的1/3.......真的是無言! 是不是因為教育財政縮緊,就必須刪減代理代課的特教津貼! 這和因為特殊教育花費比較多的教育財政,所以縮編並刪減一些費用等.... 的道理不是一樣嗎? 柿子挑軟的來吃! ※ 引述《packie (Lonely......)》之銘言: : ※ 引述《esther882339 (藥妝公司貨代買)》之銘言: : : 今天遇到人事主任, : : 突然跟我說要追回特教津貼, : : 依照規定是發600元,但之前都發1800元 : : 所以必須繳回每個月多的1200元 : : 請問有其他高雄市代理老師也被追繳的嗎? : 特殊教育津貼部分:1800元 : 1、班會與週會活動時間教學時數列入特教津貼之計算。 : 2、自九十年二月起寒暑假支領特教津貼。 : 3、修畢特教學分並有實習教師證之代理教師特教津貼支領600元並以實際授課時數比例 : 核給。 : 註: : 一、國民中、小學特殊班(校)津貼調整月支一八OO元;未修特教學分或代課教師 : 仍月支六OO元。(臺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八一府教人字第三七五八八號函 : ; 省公報八十一年夏三十七期) : 二、國民中小學特教班教師兼任特教組長如領有該科合格特教證書,自民國八十六年八月 : 一日起以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佔專任特殊教育教師應上課節數比例計發特教 : 津貼。(臺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八六府教一字第一六五一五函;省公報八 : 十六年秋五十四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57.83

12/21 19:35, , 1F
本系列討論 皆已收錄精華區
12/21 19:35, 1F

12/21 23:37, , 2F
請問每個月600的話,向八月的話也一樣嗎?
12/21 23:37, 2F

12/21 23:37, , 3F
因為八月只有上兩天班,我們學校說要除以
12/21 23:37, 3F

12/21 23:38, , 4F
600再除以天數再乘以2(因為只有上兩天班
12/21 23:38, 4F

12/21 23:38, , 5F
可是拿600都已經很少了...勞健保還不夠扣
12/21 23:38, 5F

12/21 23:39, , 6F
麻煩知道的告訴我一聲好嗎?謝謝!
12/21 23:39, 6F
文章代碼(AID): #15YbFVIS (sp_teach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5YbFVIS (sp_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