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試寫的文案被拿去用

看板soho作者 (禪寶寶)時間1年前 (2023/02/17 13:3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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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frrr (fr)》之銘言: : 我是否還是能直接要回我的500?(數字打出來都覺得好好笑^^) 我覺得你就直接寄存證信函, 主張對方侵害著作權, 如果他不買斷就會提告, 你也最好留存證據舉證他使用了多久, 屆時可以主張他用你的文案得利。 : 之前和業者往來的情況都很好 : 我目前沒有要鬧僵的意思,只是想先上來請益這樣要怎麼做好? 如果沒有要鬧僵當然就是問窗口怎麼會有這狀況, 賣他個人情就是委婉地請他下架, 並告知是因為不希望他為難才沒有提告。 : 延伸問題 : 這件事也讓我想到 : 有時會遇到一篇文案要放好幾個地方的,例如FB+IG : 之前也是想說都同樣內容,就算同一個費用,除非要另外排版會收排版費 : 想問大家也是這樣收費嗎? 我個人對於文案是沒有太在乎使用範圍, 圖片的話會識需求提供尺寸, 如果大圖他要用在小的地方我也無所謂, 至於什麼情況要不要收費就看你個人, 你要維持好關係就給點方便, 你覺得這樣心有不甘就一切照規定。 : 但如果是又放社群又放官網,那是否已經算是產品或品牌文案了 : 還是用社群貼文的費用去收? 一樣,如果你想做人情就說這次沒關係, 但未來產品文案還是要照產品文案計費, 應該說建議你自己也要區隔, 如果你寫產品文案跟社群文章都是一樣的, 那你怎麼說服業主付更多的錢? 畢竟認知上,你付出的心力跟知識都是一樣的。 : 又如果今天是我這樣的情況 : 假設是寫社群文案,也結案付款了 : 因為業者已對內容付費 : 這是否代表業者可以自行擷取內容拿去放在其他地方? : 或是如果要用在當初沒約定好的地方,應該有額外收費? : 大家怎麼想呢? 會把這件事列在合約裡嗎?  先謝謝回 總之,這事情沒有標準,一切看你跟業主的關係, 如果你很在意你就可以先寫進去, 但除非你是長約,否則每次都有機會跟業主討論, 對方不能接受那就不要再配合囉, 不過多數時候我覺得和氣生財啦, 不要為了那些小事情爭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0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676612212.A.1E6.html

02/17 17:08, 1年前 , 1F
告不成啦 別浪費時間
02/17 17:08, 1F
文章代碼(AID): #1Zxn9q7c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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