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介紹費問題

看板soho作者 ( (嗨))時間15年前 (2009/02/27 13:3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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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yancwhsiao (我需要兼差-Help me~~)》之銘言: : 我想請問當透過某人取得案子後 : 當付給這個某人1成的介紹費 : 如果被這個某人的公司發現 : 會有法律的問題嗎 : 是會被告背信還是詐欺? : 而我會沒事嗎? : 以上皆為私人單位 : 謝謝各位解答 你常常在新聞裡面看到某某人, 因收受賄賂而遭起訴, 不然你以為什麼才叫做 "拿回扣" ? 取得案子的那方, 叫做 "給回扣", 是賄賂. 居中牽線拿好處的, 叫做 "拿回扣", 是收受賄賂. 如是公家機關, 收受賄絡的人犯法的. 如是私人企業, 嚴重違反公司規定, 操守名譽掃地. 公司如果有稽核部門, 是嚴抓這種後門的. 如果沒 稽核部門規模較小的公司 ,老闆也會發飆的. 公司 都能祭出一堆內規來懲罰當事人. ------------------------------------------- 話說雖然是不對的, 但是綜觀社會, 拿回扣卻還 挺普遍, 反正品格操守算個鳥蛋? 多多撈錢恐怕還是 大多數人的價值觀. 要是剛正不阿的人多, 那清廉就 不著表揚讚賞了. 給回扣給現金, 別轉帳. 秘密進行. 就這樣! 再蠢我就沒法了. ------------------------------------------- 什麼才叫介紹費? 而不是賄賂? 請看清楚. 介紹人本身與取得該案無關, 且無職務上之影響力左右該案. 並且於發案之初, 已與發案方取得 "契約"之 行為, 並明定仲介費之成數. 以供事後 之酬謝. 通常是甲方與乙方之外的第三者, 無隸屬雙方公司或單位之純介紹拿傭金 之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48.61

02/27 13:53, , 1F
遇過好多次回扣成數寫在契約裡的.....
02/27 13:5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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