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打屁] 單身學?
※ 引述《windows2k (程式宅 <囧>)》之銘言:
: 近來看了不少新聞,哈林跟公主的故事,以及黎小姐的事
: 讓我開始思索,是否有些人真的不適合走入婚姻,甚至談戀愛了
: 可惜這社會卻沒倡導這樣的觀念
: 只會告訴你,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出了一堆歌頌愛情的書
: 卻沒人告訴你如果不適合戀愛或結婚的話,你該如何自處
: 真糟糕 :Q
其實,就我個人覺得,結婚是非常、非常醜陋、非常不文明的制度。
如果二人真的感情可以海枯石爛,那麼根本就不需要婚姻,婚姻是多餘的;
如果二人只是一時的意亂情迷,那麼更不需要婚姻,因為二人終會清醒。
那麼,為什麼會有婚姻?是的,我要打破大多數人對婚姻的浪漫幻想:
那只不過是女人唯一確保自已能夠安全生活、能夠受到保護的辦法,
是男人唯一確實可以合法得到性和伴侶之辦法。
於是,男人有了可以時時滿足性需求的對象,壞處是不能任意更換;
女人成了廉價的妓女,好處是嫖客固定。
有人可能會說我太偏激,但如果婚姻不能保證以上的事項,你還願意結婚的,舉個手?
你願意自已老婆嘴巴說愛你,但明天卻跟別的男人睡的,舉個手?
妳願意自已老公嘴巴說愛妳,但明天卻跟別的女人瞎混的,舉個手?
甚至還有人說,他的(她)愛不是性的,是純的、是柏拉圖式的,
好吧,試想像以下畫面:
假設你(妳)性向無異、外表正常,且正與某位你(妳)鐘愛的異性愛的昏天暗地.......
就在你(妳)決定要與他(她)互許終生之時,他(她)面有難色、緩緩的開口跟妳說:
「抱歉,我一直暪著你(妳)...其實,我是個人妖」
想必你在此時有如受到五雷轟頂,
但如果此時你還決定不計較性別、與她共渡一生的,請舉個手?OK,您聖人合格!
(雙性戀、男女通吃者例外,謝謝)
回到婚姻這個題目。
婚姻其實也就是用來保證並維持「現在是什麼樣子」就「永遠是什麼樣子」的「手段」。
婚姻的目的是互相管制對方的行為,而違背的人就必須接受懲罰。
結婚就像是向對方發出宣言:
「你看,我是真的多麼愛妳!我不怕受到背叛後的處罰,因為我真的很愛妳!
所以我也不可能受到處罰!妳也是!」
只是,婚姻若是有效且必要的,那麼為何有許多人結了婚又離了婚(像個白痴)?
而沒離婚的,除了大部份是痛苦的維持幸福的表像外,
有幾個人是真正從婚姻制度中受益的(蓄意結婚詐欺者不算)?
再多的規定、再多的律法,都對抗不了天性,
純愛也好、性愛也罷,這些情感、行為,都是天性,不是人力可限制的,
違背天性的律法,禁止不了愛的自由,
愛本是潮起潮落、本是隨意流動,再愛的人也有說再見的一天,
只是人類像把頭塞進沙坑的鴕鳥,不願意面對這個事實,
還忘想能加以改造美化,這就是為何今天愛情悲劇從來沒有一天不發生的原因,
當然,鼓勵婚姻,也是一種宗教手段!
當你受到婚姻的痛苦,你才會去救助神職人員!才會捐錢!才會「法喜充滿」!
要是結婚的人,人人皆如其所願,都過著王子公主般「幸福快樂的日子」,
那你等著吧,宗教這時會改說「婚姻是邪惡的!」,
是的,別再對婚姻抱持的浪漫幻想,
在雪白婚紗、親友祝福、這些浪漫的背後,你只不過是接受這個醜惡的制度。
當然,我不能否認有在婚姻制度中過得幸福快樂的人,
但,你要想想,他們能幸福快樂,婚姻並不是主要原因,那只是好玩、只是結果。
好了,以上純是我個人想法,也歡迎有不同的想法看法,
能看完我這如此批判性的文章,也真是辛苦您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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