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打屁] 單身公害?

看板single作者 (尋琴紀)時間19年前 (2006/11/26 01:42), 編輯推噓3(3013)
留言1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backbone (蹦蹦跳跳的貝克蹦)》之銘言: : 今年初夏 我的一個好姊妹 突然交了一個男朋友 : 儘管淑女和重型機車的組合是那麼不搭軋 : 姊妹淘們還是都很替她高興 除了我之外 : 因為在言談中 我發現她根本不喜歡那男生 : 她嘴上掛著"超幸福的" "我脫團了" 語氣卻不帶一絲絲感情 : 有幾次 那男生和我們一同出遊 : 他看著她的眼神 他和她之間的互動 那男生是真的喜歡她 : 她看出我的憂心 也向我承認 他愛她比較多 : 今年秋天 再遇到她 那男生已經變成過去式 : 聽她輕描淡寫地說 她要離開的時候 他極力想挽回 痛苦的死去活來 : 我嘆口氣 如果沒有真心 為什麼要這樣傷害另一個人? : 我不太懂單身公害到底是什麼意思 : 但這樣子 一個人 掛著單身的牌子 就算沒有主動出擊 : 面對別人的招惹卻也不拒絕 表面上是一對 實質上卻沒有那個心 : 這也可以稱作"單身公害"嗎? 其實我能理解妳的心情, 很久前我追了一個女生,因為一些無法改變的關係, 所以在一開始就拒絕了我,可是有的時候與她的互動又讓我覺得很有機會, 就這樣,到最後還是沒有結果, 我有的時候會想,妳如果沒心要和我在一起,為什麼妳不拒絕徹底一點, 好讓我死了這條心,而不會拖了好幾年的時間, 我只能說,感情沒有誰對誰錯,每個人都只是在找自己所期望的方式繼續下去而已... 或許妳的姊妹有她自己的想法吧.... 其實我覺得妳這篇文章在Single版PO出來對Single版的版友不是很公平, Single版是對滿意目前單身狀態而彼此分享心情的地方, 妳的姊妹雖然單身,可是她是否符合Single版的宗旨呢? 除非遇到一位真的值得他或她放棄Single的人, 要不然Single版的人應該是寧願維持現在單身的生活吧, 這跟一開始妳就知道妳的姊妹不愛那個男生就有所不符了, 所以我在這個Single版看了妳的文章.....不太能接受, 我能認同妳所想要表達的事, 所以我也很希望妳能理解我所想要表達的是什麼.....~''~ -- 我覺得做人做事也可以像下棋一樣, 不要一直想進攻,弄得咄咄逼人, 也不要一直防守,把自己搞得很彆扭。 其實有的時候,移動一只毫無相關的棋子, 等待對方下一步棋的走向,屆時你會有更多選擇的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2.199

11/26 15:02, , 1F
其實原po也沒有說 單身版的眾位就會造成公害
11/26 15:02, 1F

11/26 15:03, , 2F
只是自己的心還不確定是不是有喜歡上他人的情況下
11/26 15:03, 2F

11/26 15:03, , 3F
請果斷給喜歡你的人一個答案吧 如果你只想位自己弄上一下
11/26 15:03, 3F

11/26 15:03, , 4F
一下關係的話 還是不要誤了他人
11/26 15:03, 4F

11/26 19:14, , 5F
推樓上 很不喜歡那種喜歡搞曖昧的人
11/26 19:14, 5F

11/26 19:14, , 6F
一開始的不好意思拒絕只會帶來更多的傷害
11/26 19:14, 6F

11/26 20:49, , 7F
@@ 呃 我其實是想表達 單身的人 或單身板上的大家
11/26 20:49, 7F

11/26 20:52, , 8F
可能有的時候會遇上別人的追求 但若意志不堅
11/26 20:52, 8F

11/26 20:52, , 9F
可能會傷害到另一個人 我之所以用單身公害這個字
11/26 20:52, 9F

11/26 20:53, , 10F
是因為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刻意去追已經有男女朋友的人吧
11/26 20:53, 10F

11/26 20:54, , 11F
既然單身 就有可能被追求 也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11/26 20:54, 11F

11/26 20:55, , 12F
......我在說什麼 = =a
11/26 20:55, 12F

11/26 20:57, , 13F
總之跟這篇的一樓推文意思是一樣的 \(" ̄□ ̄)/
11/26 20:57, 13F

11/26 20:57, , 14F
其實我不很懂這個詞 是我斷章取義用錯詞吧 對不起orz
11/26 20:57, 14F

11/27 14:39, , 15F
忘記說清楚 這跟原po沒關係 是針對他所提出的現象
11/27 14:39, 15F

11/27 14:40, , 16F
不過換個角度想想 可能這就是行情好的必備條件吧
11/27 14:40, 16F
文章代碼(AID): #15Q82UzS (sing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5Q82UzS (sin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