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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15、16歲傻傻分不清 有罪無罪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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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3推 2噓 18→)留言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uffaut (Bon Vivant)時間10年前 (2013/08/13 14: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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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歲傻傻分不清 有罪無罪差很大. 2013年08月13日12:58. 【詹智淵/彰化報導】去年10月,年僅15歲5個月的高一少女,在臉書上結交郭姓男友(25歲),並向郭男表示自己已16歲,隔月雙方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事後得知後提告性侵,檢方以「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法官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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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5推 5噓 5→)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target (來吧)時間10年前 (2013/08/13 14: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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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依照條例判法和人性來看是沒有問題的. 正常女生如果自己宣稱成年 表示他已經有意願負擔被幹的後果. 如果再加上他長的就是成年樣 那當然依照男人的性格. 就先吃再說了 不然還要去查一堆有的沒有的身分證件嗎. 所以這是最符合人性與雙方合意原則的最好判法. 當然除非是那種看起來就真的有點詭異 明明就小孩
(還有3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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