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直想嘿咻」住院遭性侵 台大沒顧好女病患判賠40萬

看板sex作者 (LP哥(LP = Love & Peace))時間4年前 (2020/05/16 07:52), 編輯推噓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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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嘿咻」住院遭性侵 台大沒顧好女病患判賠40萬 2020-05-15 16:09:2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女子罹患思覺失調症,出現情色妄想等症狀,住進台大醫 院竹東分院治療,未料住院期間反遭陳姓病友性侵,女子母親得知後勃然大怒,向陳男及 竹東分院求償,高等法院認為陳男趁女子生病嘿咻、台大醫院未盡好照護義務,均有責任 ,判兩方應賠40萬元,全案確定。 女子從高二起出現幻聽、自言自語、妄想、失眠、在外遊蕩等症狀,2011年起接受精神科 治療,診斷為思覺失調症,認知功能缺損,思考鬆散、情色妄想明顯、難以控制性行為、 性自主能力降低,住進松德療養院期間,與異性有諸多肢體接觸及性暗示行為。 經過藥物治療,女子稍有改善,而後卻舊疾復發,再度住院治療,與異性依舊維持親密互 動,即使護理人員指正她也不以為意,還說「對方已經答應要和我結婚」。 第三度住院時,女子尋找年輕男病友聊天,摸對方大腿,甚至趁著護理人員在忙時,跑到 病房廁所嘿咻。第四度住院期間,則主動尾隨男性工作人員巡房,主動擁抱或親吻病友。 母親為了保護她,不斷轉院治療,幾乎繞了半個台灣,2016年間,安排她住進台大醫院竹 東分院治療,沒想到治療期間,她的症狀未痊癒,又喜歡上陳姓病友,2人三度啪啪啪, 直到母親幫她接電話,聽到陳男說「我們有關係,你忘記了嗎?」才驚知愛女遭到糟蹋。 雖然女子表示喜歡陳男、想和他結婚,「他有問我要不要做愛,我就說好...有射在裡面 」、「一直想做愛」,但母親仍難以止住憤怒,堅持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惟難以證明違 反女子意願,陳男獲得不起訴處分。 母親另對陳男及竹東分院提出民事求償告訴。陳男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女子有足夠的性 自主判斷能力,且他本人也是中度精神病患,無法清楚判斷女子向他求歡、是否是因為她 罹患精神病症所致。 竹東分院則表示,女子和病友出現不適當互動時,醫護人員均會提醒她院內規範,而當她 與男病友發生肢體接觸,醫護則立刻將她帶到隔離室予以四肢約束,已妥善盡了防範監督 與照護服務。 高院合議庭指出,陳男看到女子被醫護人員約束四肢,應可判斷女子因為精神病易與異性 互動密切;至於陳男辯稱自己也是精神病患,無法判斷女子的行為,合議庭則認為陳男無 法舉證,難以自圓其說。 竹東醫院部分,合議庭認為,醫院基於醫療契約,提供女子醫療照護服務,亦負有保護她 身體、健康、及貞操權不受侵害的義務,但竹東醫院卻未盡到此附隨義務,害女子遭到陳 男不法性侵,應負賠償責任。 合議庭審酌後認定女子應獲40萬元賠償,由陳男及竹東分院負擔,但若其中一方已賠了40 萬元,另一方就免除給付義務。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666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4.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89586760.A.1FB.html

05/16 08:32, 4年前 , 1F
可憐ㄉ病 家人也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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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02, 4年前 , 2F
應該放出來 回歸社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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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11, 4年前 , 3F
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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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09:48, 4年前 , 4F
5樓想知道那間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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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03, 4年前 , 5F
為什麼性行為男方一定是得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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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法官也知道女方的症狀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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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09, 4年前 , 7F
樓上好像有點道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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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請詳讀倒數第三段,男生也應知道女生有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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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27, 4年前 , 9F
覺得媽媽才有病,現在女權自助餐最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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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30, 4年前 , 10F
男方也是精神病患欸,他的了解和判斷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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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32, 4年前 , 11F
假如今天男方沒有疾病纏身,裁決佔便宜才能成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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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1, 4年前 , 12F
合議庭則認為陳男無法舉證,難以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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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1, 4年前 , 13F
雖死,以後都讓他門診完回家不准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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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5, 4年前 , 14F
如果沒有病怎麼會是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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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7, 4年前 , 15F
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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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7, 4年前 , 16F
而且重點不是「喜歡上陳姓病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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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8, 4年前 , 17F
抱歉我不是想吐槽,畢竟可能是女方樓層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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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9, 4年前 , 18F
只是這個裁決真的蠻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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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0:49, 4年前 , 19F
是男生被性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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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1:15, 4年前 , 20F
痴女性侵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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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1:16, 4年前 , 21F
看完只覺得好笑,是女的主動求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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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2:01, 4年前 , 22F
真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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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2:04, 4年前 , 23F
傻眼 行房記錄器不夠 以後還要去學心理學 台男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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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2:09, 4年前 , 24F
是不會幫她穿鐵內褲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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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5:15, 4年前 , 25F
啊在一起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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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6:04, 4年前 , 26F
悲哀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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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6:48, 4年前 , 27F
除了要準備行房紀錄器,還要請對方出示心理健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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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7:05, 4年前 , 28F
告訴我們以為遇到癡女很爽 最後還是要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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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8:46, 4年前 , 29F
只能用貞操寶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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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8:54, 4年前 , 30F
精神病人真的不用掛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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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3:31, 4年前 , 31F
奇怪 男的不能告女方嗎 明明是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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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9:20, 4年前 , 32F
可憐的男病友 有點被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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