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射影師」群交趴恐涉不法 北檢分案偵辦

看板sex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2/29 01:22), 6年前編輯推噓10(13311)
留言27則, 2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只要這次主辦有類似媒介性交易並從中牟利的事實(講白了就檢警認為他是gto) 就可比照電車癡漢主揪起訴了,且法院判決有罪機會高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228/1268213/ 《蘋果》日前報導,有女網友爆料1名「射影師」以拍照名義,實際上收費找數名男女大 搞「群交趴」,新聞報導後,台北地檢署已派員開始在網路上搜尋該名攝影師相關資訊, 懷疑他可能涉犯刑事不法,並正式分他字案偵辦。 此外,有檢察官私下表示,不僅下載相關性愛照片後再轉傳者,有觸犯《刑法》散布猥褻 物品罪的疑慮,跟著起鬨「求載點」的網友,也恐涉不法,提醒網友切莫以身試法,同時 也避免造成幾名當事人二度傷害,讓整起事件成為當年李宗瑞偷拍案的翻版。 其實類似案件,已有被告判刑定讞,其中最有名的莫屬「台鐵車廂性愛趴」。這個事件發 生在2011年12月,男子蔡育林在網路「花魁群交版」發表《電車癡漢》文章,表示要仿日 本A片情節,包下台鐵客廳車廂舉辦性愛趴,年僅17歲輟學女高中生「小雨」應徵當女主 角,另有20名男網友各繳800元擔任「癡漢」角色。 2012年2月15日,一群人搭上台鐵列車大玩1女戰18男的性愛遊戲,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引發 社會震驚,全案經新北地檢署起訴後,最高法院依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罪,判蔡男6月徒刑 。 這回,有女網友在匿名論壇《Dcard》發文,稱要「尋找公廁主人」,爆料有「射影師」 以拍照名義,實際上收費找數名男女大搞「群交趴」,網友貼出該攝影師的IG截圖,上面 有3名年輕女孩全裸背對鏡頭,文中還寫道「那天是6位女生與7男的活動,一個個滿足以 後,跟男友說要幫朋友慶生的回家了,跟家人說夜唱的回去了」,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有網友跟進爆料指出「這名攝影師之前開過很多場,幾乎都是多P,男多女少。也有網友 提供之前活動的作品截圖,一張1名身材姣好女子大戰4男的真槍實彈照,他的IG上也充斥 著許多類似這樣的作品。還有1名男子在批踢踢發文自稱是「間接受害者」,並控該名攝 影是「約砲王子」。 這名攝影師在IG介紹自己是名「專門拍攝性愛與情色的攝影師」,自稱「我拍攝的性愛照 片,並不是亂拍,不敢說很漂亮很唯美,但至少裡頭都是帶著想法而拍的。」 事情批露後又引起社會再次震撼,台北地檢署開始在網路上著手蒐集資料,並從這名攝影 師的FB及IG發現每次這名攝影師要辦活動,都是向參加的男生收取費用,女生則免費,且 早在今年7月間,有就網友質疑利用攝影辦性愛趴是否有違法之嫌。 為了釐清事實,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在與婦幼專組檢察官們討論後,決定分案偵辦, 檢察官收案後將指揮台北市婦幼隊蒐證,並在近期約談相關人士到案說明。(呂志明、游 仁汶/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7.123.148.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14481779.A.6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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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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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1:30, 6年前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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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1:31, 6年前 , 3F
如果考上檢察官是不是這種事都能看到完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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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1:39, 6年前 , 4F
記得傳女森出庭作證 我會到場觀看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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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1:40, 6年前 , 5F
由此可見台灣檢察官有夠無聊,高官貪污不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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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去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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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1:40, 6年前 , 7F
這種慾望小事情當作大刑案來辦,台灣人很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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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1:47, 6年前 , 8F
爽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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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2:14, 6年前 , 9F
把他當gto 是對那些女生性自主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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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檢方有沒有證據證明主辦有支付酬勞等實質gto行為 有,那些妹仔就是法院認證的出來賣的

12/29 02:17, 6年前 , 10F
昨天載了flickr的照片要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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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2:17, 6年前 , 11F
想要的就是這個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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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有照片大量外流,這種案子對檢方來講好成案又好偵辦,早晚會介入 ※ 編輯: MPSSC (87.123.148.112), 12/29/2017 02:51:03

12/29 07:36, 6年前 , 12F
好辦的業績 又可以有不錯的社會觀感 一舉兩得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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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7:50, 6年前 , 13F
沒鬧大檢察官才不會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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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8:29, 6年前 , 14F
年底有業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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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9:50, 6年前 , 15F
好賺好賺 要不要感恩鄉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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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0:43, 6年前 , 16F
就是鬧大了才不得不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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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2:28, 6年前 , 17F
怎樣算牟利? 對那些只是想出來玩的女孩不公平。出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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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2:28, 6年前 , 18F
性愛跟靠這賺錢的,在過程相處態度上...完全不一樣
12/29 12:28, 18F
你說的是當事者主觀認定 但現在探討的是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的仲介賣淫獲利條件 法庭只看你有沒有構成事實,有的話再怎麼主觀狡辯都沒用 而且以電車痴漢趴來看,只要妹有收車馬費(主辦付錢,主辦的錢來自男參與者並有盈餘 )就構成gto/賣淫事實

12/29 14:09, 6年前 , 19F
帶著順便上妳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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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PSSC (2.247.250.245), 12/29/2017 15:55:50 ※ 編輯: MPSSC (2.247.250.245), 12/29/2017 16:01:12

12/29 16:46, 6年前 , 20F
那個吃飽太閒肉搜當事人人的碩士生,是不是也要被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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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6:46, 6年前 , 21F
辦一下?如果他被檢查官起訴我一定會開心的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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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6:46, 6年前 , 22F
酸民如果害死人自殺,和印度那些圍觀性侵害的觀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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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6:46, 6年前 , 23F
行為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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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7:14, 6年前 , 24F
覺得肉搜超沒品,你會因為看片然後搜女主住哪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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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7:14, 6年前 , 25F
什麼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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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45, 6年前 , 26F
看完之後的完整版,日本,歐美都被比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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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7:19, 6年前 , 27F
新藝術,別怕,公開公佈
12/30 17:19,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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