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火車淫趴效應? 臉書揪跳蛋情色趴已回收

看板sex作者 (jk)時間11年前 (2013/06/05 16:02), 編輯推噓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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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RABMON (哆啦B夢)》之銘言: : 律師林俊峰認為,情色揪團行為的主辦人已涉妨害風化、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各 : 可處5年以下徒刑。警方表示,主辦者雖稱禁止性關係,但女性內褲裡塞跳蛋,還將遙控 : 器交給看對眼的陌生男性,恐涉圖利使人猥褻罪,將展開調查;至於參加者,恐違反社會 : 秩序維護法。 : 評論: 買票中... 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例子 妨害風化只是一個概念,一般常用法條是 : 1.刑法231條 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 定義是「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 揪團玩跳蛋算性交嗎?算。 性交定義之一「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 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用跳蛋與女生性器接合,已經屬於性交。 此外,也符合「猥褻」定義 大法官617號解釋文: 「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 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 者為限」 但只要不以營利為目標,就不觸犯此法條,因此有心想舉辦類似聚會 收費務必合理,帳目務必清楚,每分錢都用在活動上,切勿有營利心態 之前火車性愛事件,該案被判決可牽強解釋是蔡先生營利 86 元,目前還在上訴中 因此,為了杜絕口實、利於之後上訴,不妨採取多退少補方式進行 這樣的佛心義舉,在法庭之上自然是正大光明,站的住腳 2.刑法234條 公然猥褻罪 私人場合並不符合「公然」要件。 3.刑法235條 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揪團活動不符合。 4.刑法233條 使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或猥褻罪 參加者限定16歲以上即可。 5.社會秩序維護法 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 於私人場所舉辦活動,不符合公共場合定義。 但玩跳蛋算「性交」,故不得營利,否則就涉及媒合性交易、從事性交易。 沒有調戲異性,被調戲的都是自願的。 不營利就不算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以我國法院實務上一審多半會判刑, 須自行再上訴,因此想辦活動就要有被起訴判刑的心理準備。 6.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 由於揪團玩跳蛋算是性交,臉書並無法限制未滿18歲者閱讀, 就算已經有警語「滿18歲才能參加」,也無法規避此法條。 重點還是在於性「交易」,必須沒有對價關係、沒有營利。 另外,「引誘、媒介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 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違反兒少法27條。 所以辦活動不要亂拍照、錄影,最好每個成員都檢查過雙證件確認年齡。 敬祝大家搞蛋愉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49.161.36 ※ 編輯: fghi 來自: 218.249.161.36 (06/05 16:08)

06/05 17:12, , 1F
你好懂 你好棒喔寶貝
06/05 17:12, 1F

06/05 17:37, , 2F
這麼懂還不快開團
06/05 17:37, 2F

06/05 17:38, , 3F
看似專業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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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9:57, , 4F
我的屁已經飄到你的陰蒂囉
06/05 19:57, 4F

06/06 00:54, , 5F
扯, 這法律真的是只准州官放火, 86元叫營利?
06/06 00:54,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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