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硬上女線民 寢室當「砲間」炒飯已回收
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0/34381352
內容:
高雄市一名單親媽媽因媒介賣淫被逮,
指控承辦的何姓警察以可減刑為由硬上,且兩人曾在警局寢室「炒飯」,
簡直是把警局當「砲間」,痛批何是「警界敗類」。
何否認以職權脅迫,表示雙方交往才發生性關係。
高雄市督察長陳福榮說,已將何姓警察調地調職,並依妨害性自主罪究辦。
38歲的小芬(化名)表示,
她十七歲早婚育有兩子,長期遭家暴,離婚成單親媽媽,為家計踏入色情行業。
小芬 2007年5月因媒介賣淫被捕羈押兩個月,
獲釋後高市刑大偵查佐何昱毅(46歲)就約她到汽車旅館並發生性關係,
當時何告知「好好配合,可以幫妳向檢察官求情。」
小芬說,何以協助減刑為由多次與她發生關係,
連何在刑警大隊值班時,還電召她到寢室上床,兩年期間多達一、二十次。
2009年底何改調小港分局仍食髓知味,「次數已多到記不得。」
但小芬仍被檢方起訴,向何抱怨,
反遭何恫嚇「還有其他單位在辦妳,要乖乖聽話配合,不然對妳不利」。
今年3月,小芬被法院判決服刑四年定讞,深覺被騙,
5月29日找何理論,當晚她喝不少酒,被帶到汽車旅館與何發生關係,
過程中還被抓傷,上月5日持殘留精液的衛生紙向小港分局控告何警性侵。
何否認一切指控,警訊時否認性侵,
接受《蘋果》採訪時則坦承與小芬發生婚外情,交往兩年。
何昱毅表示,當時小芬以「線民」身分提供線索協助追查其他應召業者,盼減輕刑責,
小芬的線索讓他破獲另外三起色情應召案,但兩人日久生情,多次發生性關係。
他指出,檢察官也知道此事,要小芬在庭訊時向法官自述過程,
但小芬擔心線民身分曝光,庭訊中絕口不提「協助辦案」一事。
小港分局分局長呂玉川說,何工作表現良好,績效也不錯;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說,
「若真以職務逼迫,是嚴重失職,除調職調地,更應嚴查。」
立委林國正對此則表示,警察與女嫌犯發生關係,實在很不該,應加強整飭警紀。
備註 :
一切似乎是電影情節,在現實生活中真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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