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要簽約了才發現遇到了二房東

看板rent-exp作者 (A little happiness)時間3年前 (2020/10/08 01:20), 3年前編輯推噓4(4010)
留言14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近期找到了合適的出租套房 在看房時對方表示為屋主的代理人 (對方在591上有好幾個租屋物件,都蠻快就租出去了) 已轉帳付了一個月租金作為訂金 且即將要簽約 但在審視合約的時候發現了一些問題 想問問大家是否合理 1.合約上的出租人為<xxxx租屋管理人>, 並非為對方姓名 2.立契約書人中的出租人僅寫<xxxx租屋管理人>, 並未列上對方姓名/統一編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經要求後對方表示可以補在合約上 3.對方有提供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之照片, 上面有所有權人姓名, 但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權狀字號被塗蓋掉 4.對方表示因個資關係無法提供屋主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5.請對方提供屋主的代理授權書, 但對方提供的是他與屋主的”房屋租賃契約書”, 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遇到了二房東!!! 有種被欺騙的感覺… ->但租賃契約上確實有寫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將房屋轉租,期限到五年之後 6.合約上有特別註明不可辦理公證 我想問的是 是否該繼續簽約呢? 如果要簽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如果不簽約的話, 可要求拿回當初付的訂金嗎? 麻煩大家解惑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35.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02091238.A.239.html ※ 編輯: mermaid701 (114.36.135.104 臺灣), 10/08/2020 01:29:49

10/08 01:52, 3年前 , 1F
有同意轉租的話沒什麼問題。倒是不可以公證入契約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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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可能是想逃漏稅,若你有要報租金費用或是申請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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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等可能要先探探口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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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9:58, 3年前 , 4F
現在不都一堆共生公寓嗎?轉租屋哪裡有問題,你跟政府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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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宅也是委託租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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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會越來越多這種模式,包租代管 越來越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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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53, 3年前 , 7F
會擔心就換找另一間,二房東有好人也有壞人,很難幫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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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13, 3年前 , 8F
定金原則上是不能退的,因為已經是雙方合意的契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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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13, 3年前 , 9F
但是為了保護像你這樣看了契約才後悔的房客,租賃定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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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13, 3年前 , 10F
契約應記載事項跟不應記載事項是比照消保法明定有審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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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13, 3年前 , 11F
間至少三天,如果不租還是可以退,不過房東預先收定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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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承擔額外責任的,要考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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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1:00, 3年前 , 13F
你可以要求現場核對身分證和權狀,身分證是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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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21:00, 3年前 , 14F
二房東沒啥問題,唯一問題就是你要不要租比他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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