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代扣繳 (報稅) 合約寫法
我開的租金本來是有含稅的(打算報稅+公證)
但房客一直拜託看能不能不報稅的方式 直接降房租給她
為了避免房客租的時候 說不報稅 退租的時候又報稅搞人
是否能在合約以代扣繳的方式保障自己?
爬文有看到, 有人建議合約條文增加如下:
但是對象好像是要 企業才能用這樣代扣繳方式進行?
一般房東 對 一般的房客 也能以代扣繳的方式進行簽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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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房客)代為扣除10%租賃所得稅後,甲方(房東)每月實得租金__元”
“乙方必須向稅捐機關申報繳納甲方代扣之10%租賃所得稅並於年終時將所得扣繳憑單交
付甲方作為報稅憑證使用”
意思是:房東已先將10%房租的稅費預放在房客處。房客同意自己去繳稅後將扣繳憑單交
給房東。
這兩條是利用所謂的【代扣繳】方式。通常是用在企業跟房東租屋時繳稅的方式。所以這
條文寫在契約內是有效的。
好處是如果房東遇到以上的惡房客。可以主張已將應繳稅費已交與房客。如房客未去繳稅
。責任在房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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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60.1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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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minaru (36.239.60.111 臺灣), 08/14/2020 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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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怕一開始用免稅的價格租給房客後
到時候被房客反咬
所以才想說合約上寫清楚
已扣繳10%在房客身上 房東實際收的租金已扣除稅金費用
不知道這樣行不行的通
※ 編輯: beminaru (114.47.100.250 臺灣), 08/16/2020 02: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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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寫的目的只是嚇阻惡房客
一開始要求用免稅的價格承租 後來又偷偷報稅 造成成本上升
網路上是寫說 在被檢舉的時候可以主張已將應繳稅費已交與房客
如房客未去繳稅 責任在房客身上。
不過...看來不是這麼回事XD
感謝您的意見
※ 編輯: beminaru (114.47.100.250 臺灣), 08/17/2020 00: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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