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租屋訂金繳交後,卻說要改房租

看板rent-exp作者 (ASH神手)時間5年前 (2019/06/06 00:18), 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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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meow (喵)》之銘言: : 我是透過仲介找房的,看到喜歡的租屋處後,當時說好的租金為16000/月,繳訂金時有跟 : 房仲簽斡旋議價書,上面亦載明是16000/月。 : 但昨天收到通知,說房東要多加每個月月租500因為怕房客去報稅(我表示我不會報稅, : 但房東仍堅持要漲.....) : 想請問,我現在還沒正式簽合約,只有付一部分訂金,如果最後我無法接受16500月租, : 訂金是否可全額取回? 下訂能不能拿回,法律上可以 因為訂金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因為並沒有口頭約定一定租你,或是簽合約出租 都還沒有算買賣流程 而有法律效力叫(定金) 但出租通常不會出現這個,單純買賣才會有 但今天要講的是斡旋.... 這個東西其實沒太大意義,講白話就是你給他一筆錢去殺價,如果成功了,未來轉入他的服務費 (這個就是一般的仲介費) 或是像我...平常屋主不給養寵物,但我去凹屋主看看等等都是斡旋過程 而並非給屋主的訂金 所以從頭到尾你到底是給斡旋還是訂金 我想你可能不了解 如果單純是上面說的 說16000/月左右....但然後仲介幫你喬後確定16000...那就是斡旋 如果是(屋主說16000/月租你)而你也ok 但先給一部分的錢就是訂金 但事後變成16500然後跟你說不退你 再加上跟你嗆聲說你下訂本來就不能退的話 建議你直接問他哪一間公司 然後再打電話過去問誰能處理? 如果不行就可以找消保會投訴 順便出租網po一下流程 然後這個業務應該會罵到臭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3.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59751497.A.E15.html

06/06 01:57, 5年前 , 1F
法律上,訂金定金是一樣的
06/06 01:57, 1F

06/06 09:57, 5年前 , 2F
業內人士說這麼外行的話不太合適哦。去找你們店長教一下
06/06 09:57, 2F

06/06 09:57, 5年前 , 3F
吧。
06/06 09:57, 3F

06/06 10:02, 5年前 , 4F
你會認為訂金跟定金不同。是參考中國的法律用詞吧。瞭解
06/06 10:02, 4F

06/06 10:02, 5年前 , 5F
事情要全面一點。還有不要把不同國家的法律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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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10:11, 5年前 , 6F
建議搜尋一下台灣法規中的【當事人間之真意】
06/06 10:11, 6F

06/06 13:24, 5年前 , 7F
之前一堆人狂傳定金和訂金的差別,誤導不少人
06/06 13:24, 7F

06/06 13:24, 5年前 , 8F
真的想了解法律就去查法規資料庫,很方便
06/06 13:24, 8F

06/06 13:59, 5年前 , 9F
訂金跟定金會不同是出自中國大陸地區的【合同法】。一般
06/06 13:59, 9F

06/06 13:59, 5年前 , 10F
人會搞錯無可厚非。但是房地產業務從業人員也搞錯就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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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13:59, 5年前 , 11F
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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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13:59, 5年前 , 12F
斡旋的解釋也不太對...真的是業內人士?
06/06 13:59, 12F

06/06 14:20, 5年前 , 13F
斡旋的解釋的確不對 XD
06/06 14:20, 13F
文章代碼(AID): #1Sz-j9uL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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