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繳水電的發票算誰的?已刪文

看板rent-exp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6/07 19:37), 6年前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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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j12377 (111.83.12.231), 06/07/2018 19:37:50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看板: rent-exp 標題: Re: [其他] 繳水電的發票算誰的? 時間: Thu Jun 7 19:37:36 2018 可以參考這幾篇: https://www.facebook.com/einvoice178/posts/1288230537876855 https://www.facebook.com/tainanenergysave/posts/1657595747839615 沒事先約定的話,理論上就是歸實際繳費的人, 更何況還是你憑單繳費, 如果真的中獎了, 房東是沒有權利主張獎金是屬於他的。 ※ 引述《Wnonoai (塵逸凡)》之銘言: : 剛對發票的時候突然想到這問題… : 上網爬文一下,都是說誰繳費發票算誰的 : 那我當初沒想這麼多,也沒跟房東討論過 : 但我這邊的水電瓦斯費是我(房客)自己拿帳單去繳費的 : 如果我去詢問房東,房東可以堅持發票是他的嗎? : 又或者我直接繳費憑證收著 : 將來萬一中獎了,房東有權利跳出來喊獎金是他的嗎?

06/08 08:58, 6年前 , 1F
合約上寫明屬房東就好了
06/08 08:58, 1F

06/08 10:35, 6年前 , 2F
合約上沒寫 @A@ 所以可以去找房東討論討論了
06/08 10:35, 2F
不用討論呀,你絕對有權利領獎啊, 實際使用水電是你,費用繳納是你, 憑單實際繳交水費也是你, 房東到底憑哪一點可以說發票是他的... ※ 編輯: jaj12377 (42.76.172.31), 06/08/2018 22:26:38

06/09 16:27, 6年前 , 3F
房東可以主張台電水號登記是房東的。房客僅為代繳。房客
06/09 16:27, 3F

06/09 16:27, 6年前 , 4F
與房東簽署之租約僅為房屋使用權。不含水電號所有權。
06/09 16:27, 4F
https://goo.gl/j1nBmv 「水、電、瓦斯表上的登記名字,到目前為止,還有很多是當初蓋房子的建商或是第一手所 有權人,中間產權可能轉了好幾手也沒去辦理更名,因此,公用事業單位開立的發票,究 竟是表上登記的名字,還是目前實際產權所有人才有資格領獎?另外繳費單上是房東名字 ,實際繳費的卻是房客,誰才可以領獎呢?根據財政部回覆,「精神上是實際繳費者才有 資格領獎,但實務程序則是認繳費收據」。 簡單來說,就是誰繳錢就誰有資格領獎,跟登記名義人是誰不一定相關。 第一種狀況就是自有住宅者,只要拿著繳費收據就能領獎。如果以銀行帳戶辦理金融機構 轉帳者,中獎金額在2000元以下(含)者,則自動匯入原帳戶。 第二種狀況是房屋出租,繳費通知單及實際繳費者都是房客在收取與繳納,中獎後就會收 到一份中獎通知到登記地址,下一期繳費通知上也會有上一期的統一發票號碼,只要房客 保留好繳費收據,下個月去核對財政部的開獎號碼,確認中獎後,房客就可以直接拿繳費 單據領獎(因為房東或登記名義人沒有繳款單據)。 第三種狀況是房屋出租,相關繳費通知單是房東在收,再拿給房客去繳。這情況下,中獎 通知單則會是房東收到,但要領取獎金的話,相關單位還是認繳費收據(因為房東或登記 名義人沒有繳款單據)。 因此,公用事業單位在繳單上都會有上一期的統一發票號碼,因此就算房東收到中獎通知 單後,不通知房客,房客也能從下一期繳費單上所列出的統一發票號碼去查詢有無中獎。 此外,在繳費單上也會有「載具流水號」,實際持繳費單繳費的房客,也可以到相關公用 事業單位網站,從載具流水號查詢統一發票號碼及有無中獎。 第四種狀況就更複雜一點。房屋出租,相關繳費通知單及繳費都是房東先繳,再跟房客收 取。這情況下,實際繳費的其實是房客,但房客連繳費通知單都沒有,因此也不會有中獎 通知單,自然也不會知道「載具流水號」,房客也就無從查詢有無中獎。屆時如果房客跳 出來主張相關費用都是他在繳,按目前就作法,就只能走司法途徑了。因此最好的辦法就 是房客繳費時就跟房東索取繳費通知單,避免中獎後衍生出來的問題。」

06/09 16:33, 6年前 , 5F
並不是誰出錢就是誰的。可以參考樂透代買案例
06/09 16:33, 5F
如果一開始契約就明白規定,當然就沒有任何爭議。 但現在財政部的認定,還有發票載具流水號,都是傾向實際領單繳費, 誰就有權請領獎金, 甚至連房東自己拿繳費通知單自己繳費, 也都認為房客有權利可以跟房東請求。 ※ 編輯: jaj12377 (42.76.172.31), 06/09/2018 18:36:46

06/10 00:01, 6年前 , 6F
瞭解。那這樣我就懂了。謝謝
06/10 00:01, 6F
文章代碼(AID): #1R6Ha2i3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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