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繳水電的發票算誰的?已刪文
※ 編輯: jaj12377 (111.83.12.231), 06/07/2018 19:37:50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看板: rent-exp
標題: Re: [其他] 繳水電的發票算誰的?
時間: Thu Jun 7 19:37:36 2018
可以參考這幾篇:
https://www.facebook.com/einvoice178/posts/1288230537876855
https://www.facebook.com/tainanenergysave/posts/1657595747839615
沒事先約定的話,理論上就是歸實際繳費的人,
更何況還是你憑單繳費,
如果真的中獎了,
房東是沒有權利主張獎金是屬於他的。
※ 引述《Wnonoai (塵逸凡)》之銘言:
: 剛對發票的時候突然想到這問題…
: 上網爬文一下,都是說誰繳費發票算誰的
: 那我當初沒想這麼多,也沒跟房東討論過
: 但我這邊的水電瓦斯費是我(房客)自己拿帳單去繳費的
: 如果我去詢問房東,房東可以堅持發票是他的嗎?
: 又或者我直接繳費憑證收著
: 將來萬一中獎了,房東有權利跳出來喊獎金是他的嗎?
推
06/08 08:58,
6年前
, 1F
06/08 08:58, 1F
推
06/08 10:35,
6年前
, 2F
06/08 10:35, 2F
不用討論呀,你絕對有權利領獎啊,
實際使用水電是你,費用繳納是你,
憑單實際繳交水費也是你,
房東到底憑哪一點可以說發票是他的...
※ 編輯: jaj12377 (42.76.172.31), 06/08/2018 22:26:38
推
06/09 16:27,
6年前
, 3F
06/09 16:27, 3F
→
06/09 16:27,
6年前
, 4F
06/09 16:27, 4F
https://goo.gl/j1nBmv
「水、電、瓦斯表上的登記名字,到目前為止,還有很多是當初蓋房子的建商或是第一手所
有權人,中間產權可能轉了好幾手也沒去辦理更名,因此,公用事業單位開立的發票,究
竟是表上登記的名字,還是目前實際產權所有人才有資格領獎?另外繳費單上是房東名字
,實際繳費的卻是房客,誰才可以領獎呢?根據財政部回覆,「精神上是實際繳費者才有
資格領獎,但實務程序則是認繳費收據」。
簡單來說,就是誰繳錢就誰有資格領獎,跟登記名義人是誰不一定相關。
第一種狀況就是自有住宅者,只要拿著繳費收據就能領獎。如果以銀行帳戶辦理金融機構
轉帳者,中獎金額在2000元以下(含)者,則自動匯入原帳戶。
第二種狀況是房屋出租,繳費通知單及實際繳費者都是房客在收取與繳納,中獎後就會收
到一份中獎通知到登記地址,下一期繳費通知上也會有上一期的統一發票號碼,只要房客
保留好繳費收據,下個月去核對財政部的開獎號碼,確認中獎後,房客就可以直接拿繳費
單據領獎(因為房東或登記名義人沒有繳款單據)。
第三種狀況是房屋出租,相關繳費通知單是房東在收,再拿給房客去繳。這情況下,中獎
通知單則會是房東收到,但要領取獎金的話,相關單位還是認繳費收據(因為房東或登記
名義人沒有繳款單據)。
因此,公用事業單位在繳單上都會有上一期的統一發票號碼,因此就算房東收到中獎通知
單後,不通知房客,房客也能從下一期繳費單上所列出的統一發票號碼去查詢有無中獎。
此外,在繳費單上也會有「載具流水號」,實際持繳費單繳費的房客,也可以到相關公用
事業單位網站,從載具流水號查詢統一發票號碼及有無中獎。
第四種狀況就更複雜一點。房屋出租,相關繳費通知單及繳費都是房東先繳,再跟房客收
取。這情況下,實際繳費的其實是房客,但房客連繳費通知單都沒有,因此也不會有中獎
通知單,自然也不會知道「載具流水號」,房客也就無從查詢有無中獎。屆時如果房客跳
出來主張相關費用都是他在繳,按目前就作法,就只能走司法途徑了。因此最好的辦法就
是房客繳費時就跟房東索取繳費通知單,避免中獎後衍生出來的問題。」
→
06/09 16:33,
6年前
, 5F
06/09 16:33, 5F
如果一開始契約就明白規定,當然就沒有任何爭議。
但現在財政部的認定,還有發票載具流水號,都是傾向實際領單繳費,
誰就有權請領獎金,
甚至連房東自己拿繳費通知單自己繳費,
也都認為房客有權利可以跟房東請求。
※ 編輯: jaj12377 (42.76.172.31), 06/09/2018 18:36:46
推
06/10 00:01,
6年前
, 6F
06/10 00:01,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其他
5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