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同層房客凌晨四點洗衣服與煮早餐

看板rent-exp作者 (蒼蠅)時間7年前 (2016/12/10 18:39), 編輯推噓7(7023)
留言3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FlyCho (蒼蠅)》之銘言: : 我現在是學生 目前在學校附近租屋 : 我的房間位子剛好離公共空間最近 : 而且我有一個對外窗面對廚房與洗衣機 : 在11月初的時候 : 一對母子搬進同層裡最大間的房間 : 從此開始便是我的惡夢的開始 : 媽媽在凌晨四點開始煮早餐 開始洗衣服 : 剛開始試著去跟他溝通 : 但他總是有說不完的苦衷 : 但我真的已經一個月多四點多被吵醒了 : 早上上課精神也不太好 : 而且他搬進來的時候剛好是期中考 : 最後一次跟他溝通大概是大前天凌晨四點 : 最後竟然被兇回來 : 後來真的受不了了只能跟房東講 : 請房東去做協調的動作 : 房東最後約大家明天一起出來談 : 說實在的我真的很想搬家了 : 因為我的精神狀況真的越來越差 : 但我在今年七月多剛跟房東續約 : 目前有一萬圓押金在房東那 : 對我而言真的不少錢 : 想請問各位大大給些建議 : 明天到底要帶著什麼心情去談呢 : 我真的很累很累很累 經過今天房東約大家出來溝通的結果 最後這位媽媽還是堅持自己的立場 堅持自己的生活習慣沒有錯 所以最後還是沒有達成共識 房東只柔性勸說 房東也沒有訂定生活公約 房東希望我在觀察看看 如果還是一樣他會在做進一步的處理 但是租賃合約已經簽了 最多在簽個生活公約 但生活公約真的有效嗎?房東又不住這 最後我有跟房東單獨談關於解約的問題 但房東堅持按照契約 如果要解約要扣留押金 目前我已有蒐證噪音影片 精神狀況也越來越差 懇求各位的意見 感謝各位大大的寶貴的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4.249.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81366399.A.4D9.html

12/10 18:54, , 1F
可以先找警察來規勸,正確的應該是找環保局開單
12/10 18:54, 1F

12/10 18:54, , 2F
查一下噪音防制法就好,明文規定的東西,不知道要溝通啥
12/10 18:54, 2F

12/10 19:56, , 3F
除了環保局開單 就剩以暴制暴了 可以半夜鬼叫 晚上10點
12/10 19:56, 3F

12/10 19:56, , 4F
前聽大聲的音樂等等 如果你能找到其他房客一起抗議最好
12/10 19:56, 4F

12/10 19:57, , 5F
對了 新聞找一找那些告成的 剪貼送她看
12/10 19:57, 5F

12/10 20:01, , 6F
先看對方有沒有超過分貝的時候是否持續,或者先問環
12/10 20:01, 6F

12/10 20:01, , 7F
保局規範怎麼制定,不然就會是一般人的生活沒有什麼
12/10 20:01, 7F

12/10 20:01, , 8F
影響。
12/10 20:01, 8F

12/10 20:26, , 9F
她半夜四點吵醒你 你就半夜四點打給房東抱怨 順便PO上影
12/10 20:26, 9F

12/10 20:26, , 10F
片…
12/10 20:26, 10F

12/10 21:48, , 11F
她沒有同理心故意4點吵人, 溝通無效, 你就以牙還牙,
12/10 21:48, 11F

12/10 21:48, , 12F
她休息的時候製造聲響/洗衣服等吵她。 他怎麼對你
12/10 21:48, 12F

12/10 21:48, , 13F
, 你就怎麼對他。
12/10 21:48, 13F

12/10 21:50, , 14F
你們是住在“同一戶”只是不同房間, 要套用法律規定
12/10 21:50, 14F

12/10 21:50, , 15F
解決有實際上困難。
12/10 21:50, 15F

12/10 22:00, , 16F
不然你就搬走。 但要跟房東分析會遇到情況 : 1. 大
12/10 22:00, 16F

12/10 22:00, , 17F
部分人(你)在凌晨4點仍在睡眠中, 現在你無法忍受, 未
12/10 22:00, 17F

12/10 22:00, , 18F
來住進來的房客勢必也會遇到相同的問題, 房東你會一
12/10 22:00, 18F

12/10 22:00, , 19F
直接受到相同的抱怨, 該房會很難租出去。 2. 只能改
12/10 22:00, 19F

12/10 22:00, , 20F
租給上夜班(日夜顛倒)的房客。 3. 請房東要求該對母
12/10 22:00, 20F

12/10 22:01, , 21F
子搬走。 權利的行使不該影響/侵害到他人居住安寧,
12/10 22:01, 21F

12/10 22:01, , 22F
她的任性已讓其他人很難與她同住。
12/10 22:01, 22F

12/10 22:05, , 23F
單親媽媽帶幼子生活, 原則上應是社會中的弱勢族群,
12/10 22:05, 23F

12/10 22:05, , 24F
在“待人處世好”的前提下, 通常大家會多忍讓幫忙。
12/10 22:05, 24F

12/10 22:05, , 25F
已溝通過還惡言相向, 也就不值得退讓了。
12/10 22:05, 25F

12/11 00:37, , 26F
有些行為是不需要達到分貝標準的喔
12/11 00:37, 26F

12/11 09:18, , 27F
我有查噪音防制法
12/11 09:18, 27F

12/11 09:18, , 28F
好像住宅區要超過47分貝
12/11 09:18, 28F

12/11 09:18, , 29F
昨天也有跟房東提出未來住戶這個方面
12/11 09:18, 29F

12/11 10:59, , 30F
通常這首後比較有可能個退一步
12/11 10:59, 30F
文章代碼(AID): #1OIzj_JP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OIzj_JP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