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急)租屋合約糾紛解決方式
因為最近遇上新舊房東變換的租屋問題,想詢問各位的經驗及意見,希望能保護自己的權
益。若我有疏失也煩請指正。
我們跟前房東租屋簽約ㄧ年,在約十個月時,舊房東把房子賣給新房東,也把我們的保證
金(兩個月租金)給了新房東。舊房東就擺爛叫我們自己去找新房東談新租約。
我們向新房東反應說因老婆懷孕所以不方便找房搬家,故希望能多延兩個月。當時因新房
東表示自己仍有租約在身也不會那麼早搬入此屋。但也希望我們能早點搬。最後無結論,
只說再過一段時間再看看,而雙方未立新約。
後來老婆生(早)產完後一個月,舊租約已到期(1/19)。我們向新房東表示延一個月即可
,目前已找到新租屋但仍在裝潢。新房東說好也匯了一個月租金先給她。依舊沒立紙本合
約。
而過幾天新房東打來說因為不想農曆正月搬家,希望我們能早點搬家。租金可依比例計算
,退還給我們。而我們表示若新租屋裝潢完成,立刻通知她也會盡早搬走。我們確認新租
屋情況後,告知新房東2/2號可搬家。
再過幾天新房東打來罵說,她收到管委會的存證信函,內容是去年有室內消防檢測,為何
我們沒做,影響她房屋安全。這部份是我的疏忽,我們願意再重新安排消防檢測並支付檢
測費(300元)。而此時新房東翻臉,說我們提早搬走ㄧ樣要收一個月租金,而且要把我
們保證金扣押ㄧ個月,待後面水電瓦斯費結清後再行退還。
我的問題是
1、舊房東將我們的保證金轉給新房東是否合理且合法?
因未跟新房東簽立新約,舊約是否仍持續其合法性。而已匯租金給新房東就代表舊租約已
無效。(舊合約中寫說約到期歸還租賃物後需退全額保證金)
2、明天要跟新房東簽新約,其實有心理準備會被扣一個月,但是不是有更能維護自身權
益的方法呢?
唉~被搞的心情很煩。
謝謝大家~
另附上舊合約,請參考。
http://i.imgur.com/gMeX5W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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