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客偷跑不交屋,怎麼辦

看板rent-exp作者 (琦琦)時間12年前 (2013/10/31 06:21),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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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房客租期到明年二月 前幾天打來說不租了 約10/31號早上交屋 結果昨天管理室那說鑰匙被放在管理室 他偷跑不交屋了 查了一下 兩個月共1500管理費 水費500元 電費未知預計4000元可能不止 都未繳 我是有押2個月押金10000元 我簽約買的是書局的版本 我的認知是押金是你違約所以扣下來的 管理費、水費、電費是使用者付費 請問一下有什麼版本的租約是比較可以互相保障的嗎? 他沒交屋也把契約帶走了 我是有註明若為報稅產生之租稅由房客負擔 這樣他還能報稅嗎?會有什麼問題嗎? 請問各位 1.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討回這筆錢呢? 2.那些欠費我勢必要去繳,要留下什麼證明嗎 房客是一個60歲老婦人 講話真的很不客氣 好像欠他似的 動不動就說他也有房子再出租 換鎖、修理門也都有幫他處理 結果來這招 用偷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5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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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局版的已經是很偏保障房東的了,水電管理費等要另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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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可能沒有訴訟經濟上的實益,至於報稅,報稅義務人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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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錢出租(非自用)的房東,會有問題的話,就是房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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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法報稅,日後被查到要補稅跟可能另外被罰,稅捐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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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負擔的約定有效,但是要另外對房客起訴請求~(同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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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費用)~其實房子能拿回來,所欠費用不高,已經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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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中的大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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