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簽約人要趕走未簽約的房客

看板rent-exp作者 (vick)時間11年前 (2012/11/19 22:39), 編輯推噓14(14037)
留言51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 小弟有一事想請問 先前小弟與三位朋友一起共租 簽約人為A(只有他) 當時我問他我們也要簽約 但是他堅持說他簽就好了 現在因為A的個人因素要趕我走 這樣小弟就只能乖乖的讓他趕嗎?? 他揚言一個月內不走他就要叫警察說私闖民宅 B和C室友可以作證當初說好要一起住一年的 這樣人證有具法律效力嗎 前提小弟無不良嗜好、準時繳房租、家裡的帳單、倒垃圾也都是小弟在負責 我真的不懂 當初他不讓我們簽約,現在想趕我走 小弟就只能乖乖搬嗎? 煩請大大替我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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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證明就沒事,租賃契約或借名分租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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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所以只要其他室友作證他就無法趕我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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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最近去套他話讓他承認之前有這個協議但他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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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要錄下來 這樣比較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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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請他考慮清楚,誣告是有罪的,會留下前科,你住了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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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要證明你有居住事實,不會太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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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法庭上見時,他可以對著法官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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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大大,小弟最近先想辦法套話錄音,等有證據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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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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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錄音、室友作證、繳費單據等都可以作為證明當初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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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租賃或借名分租契約的證據,有契約存在,你就具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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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占有本權可以住在那邊,也不會觸犯刑法第三O六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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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L大也提到了,對方若明知雙方存在租賃關係,卻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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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事實報警訴究,會有誣告罪的問題(只是這罪也容易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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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脫身,要定罪不容易,但拿來警告他還是可以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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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沒有書面的契約除證明契約存在會有困難之外,也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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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契約內容欠缺明確而導致契約的終止條件、期限等相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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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衍生糾紛,如要存證自保,建議這方面一併注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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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單據沒辦法證明原po有跟房東承租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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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被凹說是跟二房東租的,二房東要趕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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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沒說清楚,我說的繳費單據,只是「準時繳房租」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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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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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會款、簽收等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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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二房東 沒簽約 也一樣不能隨便趕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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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 (真是錯字一堆~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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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反倒是因為「跟二房東承租」,「二房東」才不能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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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趕人,真正能趕人的是「所有權人」(租約對他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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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謝謝各位大大認真的替小弟解決 一鞠躬 今天我已經得到兩位室友的錄音以及願意作證說當初說好要一起住一年 但今天問題來了 我們固定20號繳房租,今天我交給他,他拒收 我請室友在給一次,它還是拒收 那個我要怎麼提出證據說我有付房租 直接匯款給房東大大嗎?? 第二個問題 我室友說他昨天有打電話問警察 警察說只是他是簽約人,他有權力趕走非簽約的人 警察還說,要我現在過去趕他走嗎 他說暫緩,他要先柔性勸導叫我走,不走在叫警察 萬一警察真的來了,我要怎麼做才能讓它無法立即趕走我?? 謝謝 ※ 編輯: vick7911 來自: 140.118.161.52 (11/20 18:48) ※ 編輯: vick7911 來自: 140.118.161.52 (11/20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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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無正當理由拒收房租,已經屬於民法第二三四條之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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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領遲延,要由他去負遲延責任,之後不能以你未繳房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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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趕你走,同時也不能跟你算利息(同法第二三八條)~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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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警察杯杯說的那些,聽聽就算了,一來有可能是對方故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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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虛、製造恐慌,再者有可能是該警員搞不清楚實情或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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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如果警察來了,就向他說明情況(你是根據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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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合法居住在這裡),並點明如果有人報假案,你會提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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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罪訴究。通常屬於民事糾紛,因不屬於警方業務,不會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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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採取強制力介入,會讓雙方自行處理或幫忙橋和解。若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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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擔心被施以無理由的強制力驅離,手邊請準備好媒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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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或督察室等的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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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真的是租屋哥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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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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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都弄成這樣了~到最後還是妳們兩個其中一個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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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太威了,怎麼能把這麼嗆的話講得這麼婉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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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樓主到底是被A哪點討厭啊? 噪音? 熬夜? 髒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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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大概是室友B以前跟他比較好 現在走跟我比較近(我單方面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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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是原PO太帥~太多妹貼上來~~宅宅二房東忌妒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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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好相機等警察 如果他亂來 就打督察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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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謝謝P大以及各位大大的相助 前天警察真的來了 一來就單刀直入的說 我們沒什麼立場說話 只是來幫助你們協調 二房東說他是簽約人 可以趕我走 我就說要房屋所有人才有權力 然後他就打電話給房東 房東希望他再想想 然後要找北上時間來協調 然後室友B出面跟警察說我們自己協調就好 不用把場面搞這麼難堪 然後就各自說出心理的話 應該算是目前和解了吧 希望不要發生了 以上 謝謝大大們^^~ ※ 編輯: vick7911 來自: 1.164.172.199 (11/23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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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是和平落幕了,先道聲恭喜~另外,有機會跟房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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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話,可以順便補一份約,讓自己在這裡住得安心,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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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不走~(契約作為合法居住的權源,可以保護自己不被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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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即便對方具有所有權也一樣~現在就吃虧在跟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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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沒有租約保護,換個人來趕,結果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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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蠻想知道 到底是麼原因A要趕你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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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6:54, , 51F
比較想知道..你走了 房租誰要付? 押金會不會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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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gaIYDT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