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東] 房客欠租五個月

看板rent-exp作者 (及時行樂)時間12年前 (2012/05/15 01:3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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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LLYLIFE (真實)》之銘言: : 之前是管理員捲走房客繳的租金落跑(後來錢有追回), : 這次是現在才發現房客積欠了五個月租金加上水電費(在我們這裡扣)沒繳, : 我媽真的很誇張, : 這件事情已經被我念了好幾次。 : 混蛋房客還住在裡面,雖然會接電話但是就是一直拖延。 : 我們在雲林,房子在台中,所以沒辦法馬上去處理 : 我又擔心我爸媽直接去要錢會遇到危險 : 所以先叫我媽去寄存證信函限期房客交錢搬走(契約到今年10月底) : 本來還想要斷水斷電 : 但是上網查發現這樣好像違法... : 擔心爛房客在搬走前會大肆用水電...真討厭! 最近曾被詢問過類似的案例. 首先看你契約是否有規範違約事項之條文.如積欠房租多久即可中止契約. 如有.則將你限期房客繳清房租之通知(如手機簡訊,書面文字,或是存證信函)收集好. 再找一天北上,與大廈管理員(或管委會主委)或是當地里長一同去拜訪房客, 或是打開房門(勿進入)拍照佐證該房客仍居住於屋內的事實. 留下書面資料於門上(或寄存證亦可,只需有第三方證明你有作通知這動作即可). 請房客於期限內繳清房租(給一天的時間也可),否則將行使中止契約權利. 一旦中止契約,他就不再是你的房客.你就可以申請斷水斷電,或是換鎖, 或是報警控訴該人非法闖入民宅處理.該房客物品則可限期搬離,或收取保管費. 接下來就是開始民事訴訟的階段...你也可以跑刑事訴訟,比較狠就是. --------------------- 當然,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簽約時記得去公證.屆時房客有問題可由法院強制驅離. 可以省很多麻煩. 以上提供你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45.166

05/16 17:07, , 1F
謝謝提供,最近也遇到不付錢的房客正煩惱中.
05/16 17:0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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