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東] 房客欠租五個月
※ 引述《REALLYLIFE (真實)》之銘言:
: 之前是管理員捲走房客繳的租金落跑(後來錢有追回),
: 這次是現在才發現房客積欠了五個月租金加上水電費(在我們這裡扣)沒繳,
: 我媽真的很誇張,
: 這件事情已經被我念了好幾次。
: 混蛋房客還住在裡面,雖然會接電話但是就是一直拖延。
: 我們在雲林,房子在台中,所以沒辦法馬上去處理
: 我又擔心我爸媽直接去要錢會遇到危險
: 所以先叫我媽去寄存證信函限期房客交錢搬走(契約到今年10月底)
: 本來還想要斷水斷電
: 但是上網查發現這樣好像違法...
: 擔心爛房客在搬走前會大肆用水電...真討厭!
最近曾被詢問過類似的案例.
首先看你契約是否有規範違約事項之條文.如積欠房租多久即可中止契約.
如有.則將你限期房客繳清房租之通知(如手機簡訊,書面文字,或是存證信函)收集好.
再找一天北上,與大廈管理員(或管委會主委)或是當地里長一同去拜訪房客,
或是打開房門(勿進入)拍照佐證該房客仍居住於屋內的事實.
留下書面資料於門上(或寄存證亦可,只需有第三方證明你有作通知這動作即可).
請房客於期限內繳清房租(給一天的時間也可),否則將行使中止契約權利.
一旦中止契約,他就不再是你的房客.你就可以申請斷水斷電,或是換鎖,
或是報警控訴該人非法闖入民宅處理.該房客物品則可限期搬離,或收取保管費.
接下來就是開始民事訴訟的階段...你也可以跑刑事訴訟,比較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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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簽約時記得去公證.屆時房客有問題可由法院強制驅離.
可以省很多麻煩.
以上提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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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45.166
推
05/16 17:0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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