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又是家電修理問題……
: 如果你是房東,你就是把屋子和設備交給房客,房客按時交租、平常沒事情最好
: 提供的東西壞了,就修一修換一換,退租時交還原本的房子就好
: 當初你和房東簽約時沒確定哪些東西是房東提供的就不對了
: 如果洗衣機不是房東提供的,那你就要有心理準備這東西哪天壞了你就沒洗衣機用
: 房東認為洗衣機不是他的,而是前房客留下來的可用垃圾
: 接著住的房客要留著繼續用最好,他也省得丟棄的麻煩
: 在他的立場,就是你撿到一台可以用的洗衣機,和他沒關係,所以他不願意花錢修理
: 再說你修洗衣機的整個過程也有瑕疵,假設是房東必須負責的,流程也應該是
: 1.是找房東來修,房東找電器行的來處理
: 2.是找水電的來估,報價給房東,房東同意後才能修
: 你找不到房東,頂多也只能用方法2來加快點時間,但出錢的是房東,怎可先斬後奏?
: 今天你修3500,如果房東認識只要2500就修得好,那1000的價差你要出嗎?
: 更何況今天房東不認為東西是他的,那怎麼可能叫他出錢?
: 你一直找他要這3500,他不覺得煩才怪
我po文是為了舒發心情,說出事實而已。房東不認為是他的,他要提出證明,
不然每個房東都可以因為這樣,而不願修理。參見民法274-1條。
雖然當時租時沒清點好是我們疏忽,老實說當時房東留一堆東西給我們用,我們已
覺得很好,在台北有些只有給空屋的。又加上非常趕(當天從新竹上來,也只用周日
看了三間房,這間是最後一間,沒租到我們要連家當再搬到板橋暫放朋友家 = =)
而且房東當時本沒契約給我們的咧,非常之阿莎力,是我覺得還是簽一下比較好才
請他提出…但內容真的沒很仔細看,除了我有特別看他是否附加了啥不平等條約之外
(以前遇到,有房東加但書的…)只是沒想到他日後處理的情況是如此,抱怨也是難免
吧~
現在的情況我就有說就當自己修了就算了,當初找不到人的是他不是我,我有通知
且不可能等他回我才修洗衣機,是有風險自己必須先付而對方可能到時賴皮不付。
但我的訴求就是要讓他知道房東該做哪些事、兩方可協調的範圍在哪兒。我們兩人對
洗衣機的認知有很大不同沒錯,但誰知道這些真的是前任留下與否?租的當下又不寫
明哪些是他或前任房客,大家都來打迷糊仗,日後有爭議也是必然的事。po出來是
覺得租客遇到此事非常頻繁,我不認為這是好現象,當然也有好的房東(我在新竹租
時房東就還蠻負責。)但真的也很多契約不寫明或事後反悔的一堆,大家還是得小心
一點不是?
: 在外租屋,遇到好的房東是福氣,不要認為房東幫房客處理一些事情是天經地義的
那麼也不要以為房客一定都要自己處理房東不想處理的事也是天經地義。君不見一堆
土財主房東也是只管收錢不做事的,房東這麼好當,難怪大家再怎麼辛苦也要有房子,
我覺得這是互相的,我向來當房客從不拖欠房租的,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辦法準時交
,就像有惡房東也有惡房客一樣。
: 這版上許多文章有時候都覺得很誇張
: 什麼租屋有蟲子啦~廁所有異味啦~鄰居怎樣的啦~~
: 難道這些問題,買房子就不會遇到嗎?
: 以前租房子的人也沒這麼多問題,生活大小事情都盡量自己打理
: 現在一堆人都「付錢是老大」的心態,難道就比較可取嗎?
: 在台灣當房東的也是要看運氣,有些很好當,有些也是很可憐
當然啦,就有佛心的房東也有優良的房客一樣,不管買或租都有它的問題在,不過
這版既然是租屋經驗談,什麼哩哩扣扣的抱怨文一定會有的吧~~只是反映現實而已,
大家是來看經驗的,真要能自己處理,還需要上來問嗎? = =
另外您是在意指房客來抱怨就代表「付錢是老大」嗎?要case by case吧!
如果您是好房東,那租您房子的房客算有福氣呀,這樣很好呀,但不是所有人都這麼
lucky的。
只是覺得不能所有事都看運氣還是只能無奈接受,像這種有契約規範,為何大家就
不遵守一下,一定要讓租的人或住的人都這麼痛苦嗎!?希望這方面制度能健全一點
,大家沒錢買房的至少租也可以安心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90.58
噓
08/26 18:13, , 1F
08/26 18:13, 1F
→
08/26 18:20, , 2F
08/26 18:20, 2F
→
08/26 18:20, , 3F
08/26 18:20, 3F
→
08/30 04:08, , 4F
08/30 04:08, 4F
→
09/01 11:21, , 5F
09/01 11:21, 5F
→
09/01 11:21, , 6F
09/01 11:21,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
心情
4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