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兩個小問題

看板rent-exp作者 (i get so lonely)時間13年前 (2010/10/21 19:28),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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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tlonely (i get so lonely)》之銘言: : 2.如果搬家日期超過一個月,多住了2-3天 : 這樣的費用應該怎麼計算? : 也是要算一個月的租金嗎? : 還是說,可以商量? 不同房東可能有不同作法嗎? : 想知道一般狀況是怎樣呢? : 謝謝 不好意思 想要請教各位大大 今天已經打電話跟房東商量了 我問他說,如果我多住了5天的話,費用應該怎麼給付 他說:不管我多住5天、10天、15天,都要用一個月當作計算基準 也就是說 假設我多住了5天,一樣要給他一個月的租金 我是覺得很不合理啦 想要再跟他商量看看 不知道各位大大可不可以提供我一些意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92.91

10/21 19:38, , 1F
既然房東都這樣說 沒有合不合理 就趕快搬家走人吧˙
10/21 19:38, 1F

10/21 20:27, , 2F
謝謝
10/21 20:27, 2F

10/21 21:32, , 3F
房東說了算~~因為房子是他的~~不能接受的話就只能搬了
10/21 21:32, 3F

10/22 00:43, , 4F
旅館之類可以用日租,但是一般租屋多半用一個月當一期
10/22 00:43, 4F

10/22 00:45, , 5F
他本來就不是零租的。 所以一定要先問,超過幾天按比例
10/22 00:45, 5F

10/22 00:45, , 6F
算,哪是給方便,但不是必然
10/22 00:45, 6F

10/23 01:18, , 7F
m大說得沒錯!
10/23 01:1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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